兩名女子涉嫌行賄匯豐銀行職員。(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女子,涉嫌行賄銀行職員,以協助開立銀行戶口。兩人分別26及37歲,各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獲廉准保釋,明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兩人上月19日來港,並到灣仔一間滙豐銀行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涉嫌向一名銀行職員提供賄款,以協助其中一人,即日辦妥開立帳戶。銀行職員當場拒絕並向上級匯報。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隨即到場拘捕兩人。調查發現他們向銀行職員提供一個信封,裝有一疊港幣100元及500元鈔票。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