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香港文匯報記者廣濟 攝

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許多港人並不清楚找換店的跨境匯款機制,名義上為「匯款」,實則是「對數」,「中間並無跨境匯款這一過程,實際是匯款人的港幣進入找換店的香港戶口,找換店再透過其內地戶口將相應金額人民幣匯入收款人內地戶口,而問題就出在找換店使用的內地戶口上。」部分找換店使用他人的內地戶口進行過數,而有關戶口或涉及違規款項,收授來源不明的資金,但問題關鍵是這些內地戶口不受香港海關監管,無法限制找換店的戶口「專款專用」,「正規找換店的內地戶口只用作匯款用途,但一些找換店或由於資金周轉問題,或管理不善,借用他人戶口,就有可能因為涉及非法案件,有被凍結風險。」

有事主被公安機關發信傳召調查

黃國指出,去年全年涉及跨境匯款的求助個案數字高企,他的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工聯會內地諮詢服務中心、灣區社分別收到7宗、99宗及24宗求助(總數達130宗),多數事主因為找換店選擇的第三方賬戶涉案而令其銀行賬戶和資金遭凍結,近來更有部分事主因此被內地公安機關發信傳召調查,發出傳召調查的公安遠至貴州或更遠的省份,令求助者擔憂過關遭扣查。

然而處理這些求助個案難上加難,黃國表示,首先不少市民並不清楚找換店由海關監管,卻向消委會及警方投訴,其次是被凍結的內地戶口未必在大灣區開設,若要解凍,需親自前往當地,甚至被當地警方邀請前往協助調查,「輕則損失錢財,重則涉及法律風險。」

他指出,現在官方途徑可以申請置業匯款,但手續十分繁複,需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需時許久才可獲批,銀行正規的匯款又限制多,並涉及不菲的手續費,因此不少人鋌而走險選擇找換店,但結果則是款項涉案導致戶口被凍結。

建議適時調整匯款額度

對於內地日前發布《港澳居民購買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黃國表示認同《指引》的原則和大方向,但現時很多細節未公布。他建議除便利償還境內貸款外,首期費用支付也能簡化匯款程序,並將便利化範圍擴展至包括但不限於醫療、升學、車輛購買等生活必要支出,可考慮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先行先試,待能解決金融安全以及相關技術問題後,再推展至其他省市乃至全國範圍實行。此外,建議適時調整匯款額度,修訂《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現時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額度,放寬至每人每三年等值15萬美元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