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貪污案其中一名供應商經營者,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取公司款項35萬元,判囚14個月。圖為機場三跑。資料圖片

機場三跑貪污案 有涉案供應商「穿櫃桶底」

廉政公署早前調查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貪污案時,揭發其中一間填海用砂供應商涉嫌行賄及其他罪行。該供應商其中一名經營者,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偷取公司款項35萬元,判囚14個月。該經營者除涉本盜竊案外,還將於明年3月15日與其餘4宗案件的8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應訊。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被告黃斌漢(63歲),是駿豐工程有限公司(駿豐)經營者,承認3項經修訂的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九條。其兒子黃汝鏗,28歲,駿豐董事兼股東,獲控方撤銷起訴兩項經修訂的處理贓物罪名。暫委裁判官高麗盈昨日判刑指,黃斌漢違反誠信,涉案金額達35萬元,本應判囚16個月,但考慮到他自願向公司全數歸還涉案款項,遂減刑至監禁14個月。

案情透露,駿豐是三跑項目供應商,主要供應填海用砂。黃斌漢曾任駿豐其中一名董事兼股東,於2020年5月中辭任董事,其後並將所有股份售予君德集團有限公司(君德),但依然負責駿豐的日常管理工作,並且為駿豐一個銀行戶口的唯一賬戶簽署人。

自簽支票 兒無向公司報告

黃斌漢的兒子黃汝鏗於2019年7月獲駿豐聘任,負責處理該公司的賬目及財務事宜。他每月均須向君德發送駿豐每月開支紀錄。於2020年7月至12月期間,黃斌漢曾三次簽發支票,從駿豐的銀行戶口提取三筆款項共350,000元,惟黃汝鏗並沒有向君德報告該三項交易。廉署調查顯示,黃斌漢提取該三筆款項以應付家庭開支。君德禁止駿豐員工挪用公司款項,並且從沒有同意黃斌漢或黃汝鏗以公司款項作個人用途。

廉署在2022年8月採取「暴雪」執法行動,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涉嫌貪污拘捕多人,經深入調查後,於2023年2月至4月期間,分5宗案件起訴10人貪污、清洗黑錢及盜竊等多項罪名,被告包括香港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前高層人員及三跑項目工程分判商代表,涉案賄款共約770萬元,所涉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2.6億元。機管局及君德集團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