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大批黑暴分子為「營救」在理大校園內的暴徒,在油尖旺區打砸燒。圖為當日暴徒在佐敦縱火。 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18日理大暴動期間,有暴徒在油尖旺發動所謂的「圍魏救趙」行動,警方在油麻地拘捕213人分作多案控以暴動罪。其中涉及15人一案,當中9人於早前已認罪,其餘6人否認控罪,受審後均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開庭聽取辯方求情,並決定押後至12月6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柙。

6名否認控罪的被告依次為:葉偉成(28歲,都會大學四年級生)、翁耀揚(30歲,髮型師)、尹亦慷(27歲,侍應)、温燿輝(28歲,學生)、黃俊輝(22歲,學生)及姚梓駿(25歲,保安員)。他們被控於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辯方早前已向法官呈交書面求情,並於昨日再作口頭補充。其中尹的律師指,被告於城市大學就讀時屢獲獎學金,並以社會科學學士甲等榮譽畢業。尹案發後感覺「時間停頓咗」,不只令親友為他遭遇感到難受外,他亦失去見習經理的工作,被告希望日後能夠繼續投身社福界。

同案被告胡海維(23歲,學生)、翁永勝(21歲,學生)、溫育賢(26歲,學生)、許鵬毅(30歲,文員)、葉穎燊(24歲,裝修工人)、張芷晴(23歲,無業)、周鳳彥(30歲,編輯)及鄧浚傑(24歲,電工)早前認罪,判監32至4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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