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間更透過外賣平台送餐 議員冀校董會年內開會加強管治
香港無牌食肆問題加劇,特區政府審計署昨日出爐的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全港無牌食物業處所的數目由2018年的498間,增至今年6月的1,178間,增幅1.36倍。其中,香港中文大學更被揭發全校33間餐廳全部沒領取食物業牌照,校方與膳食供應商的合約訂明,只為校內學生或教職員提供膳食服務,但審計署實地視察其中有29間餐廳違規向「街客」提供堂食服務,更有3間餐廳透過外賣平台送餐予校外客人。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校方有責任做好監督,但自《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中大校董會仍未舉行新的會議,希望今年內召開會議,加強管治。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香港無牌食肆問題持續惡化,相比2018年,今年無牌食肆數量倍增,期內營運中的無牌食物業處所,則由203個增至281個,增幅38%。在識別無牌食物業處所後,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會每周巡查監察,而食環署今年首8個月,就經營無牌食肆的持牌工廠食堂,作出了40宗檢控。
審計署批食環發牌慢 僅0.8%申請召開審查會
除了打擊力度外,審計署批評食環署發牌流程緩慢,審計署抽查2021年和2022年處理時間偏長的50宗申請個案,其中30宗是食肆牌照申請。食環署處理申請時,會轉介個案予其他政策局或部門徵詢意見,但審計署發現,這30宗總共轉介的89次當中,有三成需要平均19個工作天處理,較時限的3天多出6倍時間。
處理牌照申請有需要召開「申請審查小組會議」,讓申請人和部門當面商討發現的問題以進行補救,但審計署發現,2018年起計5年,僅0.8%申請個案有舉行會議,該署審查的30宗個案,更全部沒如期召開會議。
在無牌經營食肆的問題上,中大的餐廳情況嚴重:中大與校內33間餐廳簽訂合約訂明,只限為學生或教職員提供食堂服務,營運商亦必須領有法例規定的牌照和許可證,但審計署發現,該33間餐廳均無領有食物業牌照。
除了其中4間合約完結而停業的餐廳外,審計署早前實地調查該校29間餐廳,有16間貼告示聲稱只招待該校師生,但實際上全部都並非專供中大學生或教職員使用,有3間通過平台在校園外提供外賣,14間在無許可證下,賣非瓶裝飲品、奶類等受限制食物。另有3間更在第三方外賣平台,為校外顧客提供送餐服務,違反《食物業規例》。
校內便利店無牌出售即製食物
審計署又發現,中大便利店沒有領有食物業牌照,卻即場配製並向顧客出售食物。便利店在售賣食物前,並沒有查證顧客是否中大學生或教職員,也沒有在便利店張貼告示,表明食物只售予中大學生或教職員。
審計署建議中大確保膳食供應商只在校園範圍向師生提供外賣及堂食,亦要確保它們有所需的牌照,而招標工作亦要合乎規定。食環署需要密切監察無牌食物業處所的數目,包括區內無牌食物業活動的特點,以制訂適當措施應對有關事宜。
食環署回覆表示,查核某持牌食物製造廠是否經營作無牌食肆,需要大量證據和調查,要有充足的證據方可作出檢控,如有必要會調派喬裝顧客的人員蒐集證據。中大回覆表示,同意配合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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