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 全國政協委員 立法會議員
英國日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開會期間,主辦所謂「香港媒體自由」研討會,肆意抹黑香港的新聞自由,藉此施壓要求「放生」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香港社會各界對外部勢力濫用新聞自由、干涉香港司法的行徑義憤填膺、強烈不滿。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聞界慶祝國慶74周年酒會致辭時亦指出,近日,又有反中亂港勢力在國際場合搞一些所謂關注香港媒體自由的炒作秀。他們似乎想自編自導一個新的謊言,就是只要披上媒體的外衣,無論這個人怎麼作奸犯科,都不能動他,而且他可以反過來,反咬侵犯媒體自由。香港高度重視、切實保障新聞自由,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落實香港國安法,新聞自由更有保障,媒體蓬勃發展,這是不可否認、不容抹黑的基本事實。
所謂「香港媒體自由」研討會其根本目的,是美化黎智英,將黎智英與香港新聞自由掛鈎,本身已十分荒謬可笑。黎智英最不尊重新聞編採自由,以老闆身份干預新聞編採事務,他旗下的壹傳媒和《蘋果日報》自創刊以來,一再出現違背新聞操守的行為,在香港社會產生十分惡劣的影響。
黎智英更利用旗下傳媒,假借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把傳媒當作反中亂港的武器,黎智英濫用新聞自由煽暴煽仇,危害國家安全,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多項法律。特區政府對其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到底;司法機構嚴格依法審訊,維護法治公義,這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與新聞自由沒有任何關係。這也顯示,不論犯法的人有什麼背景,都沒有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權。
一直以來,香港的新聞自由在國際社會享有良好的聲譽。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對新聞自由有充分的保障。特區政府的運作高度公開透明,十分重視維護新聞媒體的編採自由,與新聞媒體間有良好的溝通和互動關係,並致力於為媒體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香港落實了國安法之後,新聞自由有更好的保障,執法、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濫用媒體從事犯罪、破壞新聞自由的行為,杜絕假新聞、假記者等現象,令傳媒業有健康發展的環境。香港新聞界保持理性客觀的專業精神,從事實和真相出發,履行新聞界的監察職能,促進政府改善施政,讓大眾擁有充分知情權,彰顯公義、為民發聲,推動香港由治及興。
外部勢力替黎智英喊冤,用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作為黎智英的「保護衣」、「免罪金牌」,干涉香港的司法獨立運作。但謊言不能掩飾黎智英違法犯罪的事實,外部勢力的抹黑、干預注定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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