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廉政公署於今年1月採取「火網」行動,偵破樓宇管理業內一個貪污集團並拘捕49人。經深入調查後,前日落案起訴其中23人,包括中間人、工程顧問、承辦商和業主立案法團成員涉嫌串謀行賄受賄共逾650萬元及串謀詐騙等合共11項罪名,涉及10個住宅及商用樓宇的多項大維修工程及其他工程(詳見表),合約總值約5.2億元。本案是廉署在同類案件中,歷來最大型的檢控行動。各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本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該23名被告為21男2女,年齡介乎38歲至73歲,包括12名中間人、一名工程顧問、5名工程承辦商、3名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業主委員會(業委會)成員,以及2名物業管理公司職員。
他們被控8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
涉串謀誇大多項工程報價
本案於2018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間發生,其中3名被告莊聰圖、林雪邊及杜漢森為中間人及該貪污集團骨幹成員。他們涉嫌串謀樓宇管理業內其他中間人及工程承辦商,向多名法團或業委會成員、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工程顧問提供賄款,以影響樓宇管理及維修的不同環節,包括大維修工程、升降機井道工程及物業管理合約的招標程序、監督維修工程,以及發放工程中期費用。
同時,多名被告還涉嫌串謀詐騙,涉及誇大多項小型工程報價,以及在一項升降機優化工程投標中排除其他潛在競爭對手。
涉10住宅及商用樓宇
案件涉及10個住宅及商用樓宇,包括5個私人屋苑、一個居屋屋苑、兩幢私人住宅大廈、一幢商業大廈及一個商場的維修工程,合約總值約5.2億元,個別合約金額由約46萬元至逾1.6億元不等,牽涉賄款共逾650萬元。廉署調查發現,有持份者拒絕被告所提供的賄賂,大部分涉案樓宇的相關維修工程仍未批出合約予涉案者。
案情指,在涉款1.63億元的大嶼山愉景灣第五期頤峰大維修工程中,5名中間人莊聰圖、林雪邊、王劭強、陳學欽及其妻張寶儀,涉嫌串謀向愉景灣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的職員提供賄款約150萬元,以確保頤峰的維修工程順利進行。
另一宗涉款1.62億元維修工程的大埔新興花園,中間人林雪邊、杜漢森與工程承辦商陳茂盛,涉嫌串謀向新興花園法團多名成員行賄約150萬元,以協助與陳茂盛有關聯的誠信建築有限公司取得該屋苑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廉署表示,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及起訴更多人。
案件涉及樓宇
1.北角健威花園
2.鰂魚涌Mount Parker Residences
3.觀塘興達大廈
4.尖沙咀運通商業中心
5.大埔新興花園
6.元朗合益商業中心
7.荃灣荃錦中心
8.葵涌華景山莊1A座
9.大嶼山愉景灣第一期碧濤
10.大嶼山愉景灣第五期頤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