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學年入職教師須國安法測試合格 學校應核查有否刑事紀錄
新學年即將開始,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近日向全港學校發通告,提醒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注意事項及把關措施,包括由2023/2024學年起,所有中小學幼稚園新聘的教師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如學校擬聘用已離開教育行業一年或以上的教師,必須向局方申報其刑事定罪紀錄;學校須考慮應徵者培育學生德才兼備、愛國愛家方面的能力,以及能否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等。教育局強調,一直透過教師註冊制度及多項措施做好把關工作,確保合資格人士才可成為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保障學生的福祉。◆香港文匯報記者 金文博
教育局在本周一所發的通告提醒學校,教師肩負傳承知識、熏陶品格的重要職責,以培育德才兼備、愛國愛家、具國際視野的年輕一代,作為學生的楷模,其言行對學生成長影響深遠,因此教師具有專業的態度和精神,奉公守法,遵從社會可接受的行為準則,至為重要。教師必須秉持專業的信念,謹言慎行,以符合社會大眾對教師道德和專業操守的期望。
除了透過教師註冊制度把關、考慮拒絕或取消註冊曾干犯嚴重罪行或違法失德人士的教師註冊外,教育局會持續實施多項措施,包括刑事紀錄查核、公布《教師專業操守指引》等,致力提升教師的質素及加強教師的專業操守。
在最新措施方面,教育局表示,由2023/2024學起,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的要求,會擴至所有官津及直資中小學以及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
要培育學生正確國家觀念
局方要求學校在聘任教師時,除了要考慮其學歷、專長、工作經驗、教學熱誠外,亦要考慮其在培育學生成為德才兼備、愛國愛家及具國際視野等方面的能力,例如是否能夠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履行社會責任和公民義務,積極支持及推廣國民教育,培養學生正確的國家觀念。
同時,由新學年開始,如擬聘用的教師已在本港學校離職一年或以上,學校須要求其申報是否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並在徵得其同意後,向局方提交資料以便向政府相關政策局或部門作核實及查證。
如虛報漏報涉失德 可被解僱
教育局又提醒,學校方面須仔細查閱應徵者的教師註冊證和其他資歷文件的正本,並把教師的檢定教員證明書副本,以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的成績副本存檔,以備查核。
若得悉教師涉嫌干犯嚴重罪行或失德行為,必須立刻向教育局呈報,以供局方考慮採取跟進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審視教師註冊資格;如發現教師有虛報、漏報或隱瞞涉及干犯罪行或失德的行為,應按事件的性質和嚴重性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考慮停職甚至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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