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印尼政府計劃推出「印傭零收費」措施,要求海外僱主全數承擔印傭在當地培訓的交通及行政等開支,預計下月生效,令香港僱主聘請新來港印傭的成本將額外增加約5,000元,或逾2萬元才有交易。有業界相信,兩成香港僱主將選擇其他國家外傭,令已來港的印傭更搶手,跳槽後月薪高達6,000元。該措施之前在台灣地區及新加坡實施備受批評,經雙方斡旋,終令印尼政府叫停計劃,故香港僱主組織促請特區政府介入。印尼駐港總領事館在回覆查詢時表示,任何修訂必定會考慮招聘和保障海外傭工,以及所有持份者的最大利益。香港特區政府勞工處表示,會密切留意情況,繼續與持份者及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保持聯繫,並向僱主團體及職業介紹所組織分享有關資訊。
香港有近34萬名外傭,其中近14萬屬印傭,佔約40%。香港僱傭公會指出,現時聘請印傭來港流程,當地中介公司會收取訓練費、工本費及招聘費,其中訓練費及招聘費由來港印傭支付,工本費(即來港機票及簽證等開支)則由香港僱主支付。
聘新來港印傭恐增至逾2萬元
在印尼政府擬議的新措施下,香港僱主須一併承擔本來是外傭自費的訓練及招聘費用,估計涉及4,500至5,000港元,連同本港及當地中介公司的收費,估計香港僱主聘請新來港印傭的費用將由現時約1.5萬元增至逾2萬元。
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昨日表示,本地持牌中介對措施反應強烈,擔心實施後,約20%本港僱主會轉為聘請其他地方的外傭。惟他指出,由於一般印傭學廣東話較快,相信需照顧長者的僱主或繼續選擇聘請印傭,估計新措施實行後會出現連鎖反應,令已來港的約滿印傭更搶手,月薪有機會推高至逾6,000元,高於基本工資,「印傭本來不懂英文,但反而令他們要學廣東話,較受不懂英語的僱主歡迎。」
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認為,把外傭原本需向中介公司支付的費用全數轉嫁僱主的做法不公,要求印尼當局詳細交代細節。
僱主協會批印尼做法不公
她指出,僱主原本繳交的費用已包括印傭來港工作的合約及簽證等支出,質疑是當地中介向外傭濫收費用,並覷準香港對印傭需求大,要求香港僱主支付更多費用。
香港並非第一個實施聘用印傭新安排的地區,台灣地區原訂2021年1月中旬生效,當地反對聲音極大,原訂押後至同年7月中旬落實,但仍未能平息不滿,台灣當局遂與印尼於一年內舉行至少10次談判,成功令印尼擱置在當地實施。新加坡政府同樣向印尼施壓,令計劃在當地「暫緩」至今。容馬珊兒促請特區政府再與印尼領事館商討相關政策。
議員憂外傭頻密跳槽
外傭問題關注組召集人、自由黨立法會議員李鎮強表示,很多僱主都對新安排感詫異,「雖然正在香港工作的印傭不受新規定影響,但擔心會因新措施而坐地起價。」他又關注如僱主支付招聘費用後,一旦外傭頻密跳槽會令僱主蒙受損失,建議特區政府與印尼當局商討,允許分期支付費用,以保障香港僱主的權益。
勞工處昨日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特區政府過往已向印尼駐港總領事館明確表示,為維持香港與印尼雙方友好互惠的合作關係,該國輸出印傭的政策如有任何調整,應避免導致香港僱主聘用印傭的費用大幅增加,或降低印傭來港就業的機會。
勞工處指出,印尼政府於2021年8月2日實施「免除輸出勞工就業服務費用」的規例,勞工處一直就規例的詳情與總領事館保持溝通,並於同年12月將規例詳情及其收費項目上載外籍家庭傭工專題網站,以及將有關資訊發放予僱主組織參考。就近日有關「免除輸出勞工就業服務費用」規例的報道,勞工處已向總領事館了解情況並重申立場。
議員倡准「內傭」來港服務紓困
(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印尼政府擬單方面要求香港嚴格落實來港印傭「零收費」安排,將原本由印傭自付的費用轉嫁予香港僱主。香港特區政府能否與印尼政府成功協調、暫緩甚至擱置執行該安排仍是未知數。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應探討允許內地家傭來港工作,及積極開拓更多外傭來源地,和加強本地家務助理的培訓,以減低對外傭的依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不少香港家庭並不需要24小時家務協助,例如照顧小孩及打掃家居的工作只需要數小時或半日時間,聘請本地家務助理的成本不比外傭高,建議特區政府設立應用程式或平台,讓僱主能配對合適的本地「鐘點」服務。
「不少家庭聘請外傭其實主要因為外出工作,無人湊細路,如果可增加課餘託管名額或聘請家務助理代勞,未必一定要請外傭。」他自己聘請了家務助理,因此明白最大難題是如何知道家務助理的質素,故建議政府除加強家務助理的培訓外,再透過應用程式或平台讓僱主掌握家務助理質素的大數據。
陸頌雄認為,外傭的月薪與內地家傭相若,以外傭月薪改聘內地家傭,對於內地人而言不算吸引,但若印傭今次「加價」,不如高薪聘用同聲同氣的內地家傭,這也是一個契機讓特區政府探討允許內地家傭來港工作,「最終有無人肯來便由市場價格決定。」
冀積極開拓更多外傭來源地
民建聯人力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顏汶羽亦要求特區政府積極開拓更多外傭來源地,及保證市場有充足的外傭供應,一方面讓僱主有得選擇,另一方面可減少跳槽情況出現。他建議特區政府與家庭僱工不同來源地政府商討,到當地設更多培訓中心以增加供應,而內地與香港薪酬接近,他認為應允許內地家傭來港工作,「讓消費者有得選擇。」
顏汶羽指出,勞工處擬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內容包括杜絕外傭跳槽問題,將有助杜絕違規中介行為,減少印傭跳槽情況,從而保障僱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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