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曾發生過不少銀行擠提事件,直至1991年國際商業信貸銀行倒閉,再引發香港多家銀行出現擠提,政府當時有所警覺,於1992年就應否推行存款保障計劃進行公眾諮詢,但遭否決。
再到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又出現銀行擠提情況,有存戶對個別銀行甚至整個銀行體系信心受損,導致一家本地銀行遭遇短暫的擠提。如何維持香港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成為焦點,次年金管局的一份顧問研究認為,香港有需要推行明確的存款保障安排,使銀行體系在抵抗外圍危機時能更加安全和穩定。
經過長達6年的研究和兩輪公眾諮詢,2004年金管局就存保計劃的設計制定最終建議,《存款保障計劃條例》於2004年5月獲立法會通過。條例通過後,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於2004年7月成立,在港實施存保計劃的責任,存保計劃則於2006年9月25日正式推行。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約152家銀行位列存保計劃的成員名單,全額保障存戶約2,040萬戶,佔存戶總數約89%。◆香港文匯報記者 蔡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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