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倩)房屋署在1980年起推出「長者住屋」,為年滿60歲或以上的長者提供院舍式公共租住房屋,該類住戶需共用廚廁等設施。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有關「長者住屋」和「改建一人單位」的主動調查報告,顯示一型設計的「長者住屋」和「改建一人單位」約有六成分間房間空置,而二型和三型設計的「長者住屋」空置率高達15%,遠較公屋1.3%整體空置率為高,公署批評資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長者住屋」按單位設計分為:一型、二型和三型,住戶需要共用廚房、客廳或浴室設施。而「改建一人單位」則是與一型設計「長者住屋」相似的單位,是因應當時社會對一人公屋單位的需求而設。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隨着時代的變遷,市民對生活環境、私隱等方面要求有所改變,該種共用廚廁的單位變得不合時宜。為改善「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空置情況,房委會多年來推出多項措施,包括全面放寬「長者住屋」租戶的年齡限制,停止編配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和「改建一人單位」並鼓勵租戶調遷,以回收單位改建為一般公共房屋。
一型「長者住屋」有362空置房間
然而,經過近二十年,已停止編配的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和「改建一人單位」仍未全部收回。截至今年3月,一型設計的「長者住屋」有362個空置房間,80%空置逾十年,若回收後改建成一般公屋單位,可建228伙;而「改建一人單位」亦有233個空置房間,89%空置10年以上,回收並改建後可建150個單位。
公署建議,房屋署應鼓勵租戶自願調遷,並增加誘因,例如發放搬遷津貼。對於二型和三型設計「長者住屋」,則取消將其歸類為一般公屋單位,並考慮停止編配該些單位予一般公屋申請者。
房署:研現有措施有否改善空間
房屋署回應表示,會詳細審視和研究公署建議,並思考現有措施有否改善空間,令相關公屋資源能得到更有效運用。發言人表示,為幫助輪候公屋申請者盡快上樓,會密切留意公屋整體供求情況,在編配流程和公屋單位的流轉方面盡力加快,會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為申請者提供另一渠道盡快上樓,並會繼續採取鼓勵調遷措施。
署方表示,自2020年12月起,「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已涵蓋所有年屆70歲或以上居於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和「改建一人單位」長者戶,他們可申請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而享有終身全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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