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鋒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全國青聯委員 就是敢言創辦人
近日,香港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簽署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探討將數據跨境流動。事實上,香港和內地的數據流通有助於在促進經濟發展、加速產業升級、促進科技創新、提升服務品質和促進文化交流等方面帶來重要意義。數據對香港發展非常重要,有利把香港建立為數據港。通過充分利用數據資源,兩地可以實現互利共贏,共同推動社會進步和發展。
建立穩定安全網絡基建
共享數據可以激發創新、創造價值和就業機會,推動經濟增長。數據流通可以促進產業的升級和轉型。數據流通也可以實現兩地產業互補,促進跨行業合作和創新。數據流通有助於促進科技創新推動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前沿技術的發展。數據流通可以改善公共服務品質。通過共享數據,可以實現更加高效和準確的城市交通、能源管理、醫療健康等公共服務,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數據流通還可以促進兩地之間的文化交流,加深相互了解,豐富社會多元性和文化生活。
不過,目前香港和內地的數據流通存在一些困難和挑戰。
首先,香港和內地在數據保護和私隱法律方面存在差異。內地有較為嚴格的數據保護和國家安全法規定,而香港則有比較開放和自由的環境。這些法律差異可能導致在數據流通方面存在限制和障礙。其次,兩地在技術標準和互操作性方面存在差異。內地在數據管理和數據交換的技術標準上與國際標準存在一定差距,這可能導致數據在香港和內地之間的流通受到一定限制。此外,跨境數據傳輸的網絡基礎設施和安全保護也是一個挑戰。數據跨境流通需要穩定且安全的網絡基建,以確保數據的順利傳輸和保護。
為了解決這些困難和挑戰,未來兩地須加強數據合作和流通,通過制定統一的數據保護法律和相關規範,以及加強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來實現。同時,兩地可以加強技術交流和合作,促進數據在兩地間順利流通。另外,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機制和溝通平台也是重要的。香港和內地可以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合作機構,加強數據交流和共享的溝通和協作。
現時國際形勢敏感,要確保國家的珍貴數據來港後,不會外流至其他地方,香港在安全的情況下實現與內地數據互聯互通,可以考慮以下具體措施:
建立信息協作機制
一、建立跨境數據流通機制,設立專門機構或跨部門的合作機制,負責監督和管理兩地數據的流通,協調雙方間的合作事宜。
二、促進數據風險評估和合規管理,建立共同的數據安全標準和合規要求,並制定對應的數據風險評估機制,確保跨境數據流通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時,加強數據保護的培訓和宣傳,提高企業和個人對數據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三、加強在技術標準和協同工作能力方面的合作和協調,減少技術差異對數據流通的限制,推動共同的數據交換平台和通道的建設和使用,以實現數據互通。
四、加強監管和執法合作,加強兩地的監管和執法機構之間的合作,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和協作機制,確保數據流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並能及時處理數據流通中的風險和問題。
五、加強政府、企業和社會大眾對香港和內地數據合作的宣傳和推廣,強調合作的重要性和好處,增加各方的參與度和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的合作氛圍。
總結來說,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實現香港和內地數據的合作和互聯互通,就需要建立跨境數據流通機制,促進數據風險評估和合規管理,推動技術標準和增進協同工作能力,加強監管和執法合作,並宣傳和促進合作的重要性。這些措施將有助於實現跨境數據的安全流通和合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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