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沙中綫工程2018年5月底被揭發偷工減料醜聞,總承建商禮頓建築承認違反《建築物條例》嚴重偏離獲批准圖則,被判罰4萬元,有指控方當日臨時改控。屋宇署今日(28日)再發聲明解釋,指有關案情及針對的事實基礎並沒有改變,兩項罪行的嚴重性相若,而最高刑罰亦相同,不存在修訂後的控罪較原有控罪為輕的情況。屋宇署表示,署方及律政司正研究判刑,考慮應否就判決結果上訴。

屋宇署指,就沙中綫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建造工程欠妥情況於完成調查後,根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於2020年5月就《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40(2A)(a)(ii)條下的罪行向涉事註冊建築承建商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提出檢控。於檢控過程中,律政司經考慮案情及相關證據後,並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於2023年6月修訂有關控罪為《建築物條例》第40(2A)(b)條所訂的罪行。屋宇署強調,有關案情及針對的事實基礎並沒有改變,上述兩項罪行的嚴重性相若,而最高刑罰亦相同,均為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不存在修訂後的控罪較原有控罪為輕的情況。屋宇署將根據《建築物條例》轉介有關個案予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展開紀律處分程序。

港鐵沙中綫工程在2018年被揭發造假及偷工減料,總承建商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昨日(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禮頓建築承認1項工程嚴重偏離圖則的控罪,判罰款4萬元。禮頓建築原本被控違反條例中「准許或授權在進行該等檢驗或工程時加入或使用」未按照規定的物料,但控方當日突改控「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本條例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任何工程或與之嚴重相歧」一罪。

(來源:點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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