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在新冠疫情下,香港超市貨品的銷售量不減反增。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早前的調查發現,去年全港超市260項貨品中有七成加價,平均加幅約2.1%,較同期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1.9%升幅為高。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實地了解發現,超市貨品的售價較藥房、士多貴,且兩大超市貨品定價往往相若。在15款熱門貨品中,有9款同價,其他商品差價最多7元。有小型超市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早年供貨商會「婉轉」施壓,要求貨品定價不能比兩大超市低太多,否則就不獲供貨,自競爭監管機構加強執法後,這情況才有改善,但市場格局已定型,小店難再與兩大超市抗衡。

香港的連鎖超市因為分店多,店舖網絡廣泛,總有一間分店在左近,故吸引不少市民惠顧,但其定價比其他小店為高,且被指兩大超市定價高度相近。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前往百佳以及惠康超市,觀察一些市民經常購買的同一款日用商品的售價,發現不少商品定價一致,有2款商品售價只相差1至2毫。

其後,記者再搜羅兩大超市的網店,綜合現場格價及網上格價的結果,發現在15款熱門貨品中,有9款同價,其餘的差價介乎0.1元至7元。其中,白米、食油和嬰兒食品差價最低,甚至是高度一致。市民黃太表示,「兩間超市好多貨品售價相若,所以格唔格價都無乜作用,幫襯邊間都係貴。」另一名市民張先生更表示,寧願到士多或藥房買日用品。

兩大超市商品差價

議員有懷疑促規管

多名立法會議員也察覺到問題。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世榮表示,超市目前由傳統兩大集團壟斷,價格明顯有一致性,「我昨(前)日到超市調查,發現至少十多項貨品價格完全一模一樣,連一毫子都冇差別。」對此,他質疑道:「對比其他街市同舖頭仔同類商品,價格全部都有分別,但是兩大超市售價則一模一樣,是否已有基礎證據同合理懷疑是合謀定價?」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說︰「我試過去超市買三盒『特價』牙膏、綑綁一起買。回去後看價錢,除開後發現,原來比原有正價還要貴。這種『明減實加』做法經常出現,而且近乎不良營銷手法。你怎樣、有何措施,可以幫助市民規管這些超市,讓他們不再騙市民?」

全港有6間分店的小型超市家興超市,負責人王重家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與大財團相比,家興只能靠低價吸引市民。

他解釋,該店多年來在大型超市的夾縫中生存,只能靠薄利多銷,做街坊生意,「我們超市平均價格比大型超市低5%至10%,如何做到,一是靠自家物業開舖節省租金成本,二是省卻店內精美裝修、一切從簡。」

兩大超市價格比較

小店:能「維皮」已不錯

王重家直言,他們早年跟兩大超市抗衡,要承受沉重壓力,「過去部分供貨商時常『暗示』定價不可過低,舉例有啲供貨商會告訴我,某某商品,百佳、惠康賣幾多錢,你自己睇住定價啦,雖然只是暗示,但如果我定價過低,下次可能就攞唔到貨。」幸好,最近兩年因競爭監管機構加強執法,他表示供貨商不敢再向他施加壓力左右價格。

然而,兩大超市已雄霸市場,小店再也難以力抗。他表示,小型連鎖超市主要面對的經營壓力來自「請人」,「開不到更高的人工,自然難以吸引人力。」上月,家興超市的屯門店宣布結業,「我哋呢兩年都面對好大經濟壓力,唯有將屯門店結業,租間舖畀人。」目前暫無擴充分店計劃,「?家嘅店舖可以維持到,已經唔錯了。」

對兩大超市部分貨品定價分毫不差,懷疑有「合謀」之嫌,王重家說:「兩大超市好多商品標價一樣,佢哋主要喺特價商品上搞差異,呢間就某一類商品特價,另一間就另一類特價。如果佢哋真係一齊加價,都唔出奇。」

競委會:近年投訴多涉食品家電

(記者 張弦)競爭條例生效7年多,其中包括禁止供應商等威逼分銷商操控轉售產品時的定價。競委會昨日表示,近年接獲相關投訴,以食品、個人護理產品和家電佔最多。去年,競委會就首宗操控轉售價格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涉及一間供應商訂定兩個主要分銷商,銷售味精粉產品的最低轉售價。由昨日開始,競委會展開一系列宣傳工作,加深市民對操控轉售價格及潛在害處的認知,並鼓勵各界守法。

競委會昨日起展開與操控轉售價格有關的一系列宣傳工作。香港文匯報記者張弦 攝

「操控轉售價格」是指供應商訂定分銷商(包括零售商)在轉售產品時,需要遵守的固定或最低轉售價格。供應商可能會直接操控轉售價格,即訂立固定或最低轉售價,分銷商不得減價或提供折扣;亦可能以間接的方式實行,例如訂定分銷商的利潤,或訂定分銷商在指定價格水平下可給予的最高折扣率。為操控轉售價格,供應商可能會激勵分銷商,亦可能會透過威脅、恐嚇、警告、處罰、延遲或暫停供貨,向分銷商施壓。

競委會調查組主管何敏知表示,「操控轉售價格」可從多方面損害競爭,最明顯的是分銷商之間的價格競爭會大幅減少,例如3間店舖的售價一致,消費者亦因而需要支付更高價格。此外,當供應商訂定了貨品的轉售價,有意以提供折扣打入市場的新分銷商或零售商,便無法實現。

競委會由昨日起展開就操控轉售價格有關的宣傳教育活動,透過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小冊子等媒介的宣傳,加深市民認識,何敏知表示,希望供應商及分銷商對這種行為加深了解後,會在做這些行為前三思,或在有不清楚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盡量鼓勵大家守法。

商經局:若收投訴 競委會可調查

(記者 文森)在昨日立法會會議上,多名議員均察覺超市定價齊升齊降,多項商品售價極為相似,甚至完全相同,質疑是否構成反競爭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回應表示,單憑超市貨品價格相似,本身未必構成反競爭,但若收到投訴,競委會會作出調查。

丘應樺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 中通社

新民黨議員容海恩昨日提出質詢,指超市商品價格齊升,是否涉及合謀定價或壟斷?有何措施控制物價,例如有何措施鼓勵更多超市品牌加入香港市場,以透過刺激競爭做到降低貨品價格,以及有何措施促使超市營運者承擔社會責任,做到有效控制必需品的售價,確保市民無須「捱貴貨」。

指價格相似未必構成反競爭

丘應樺回應表示,香港是一個高度開放和全球最具競爭力的經濟體之一,政府並沒有對在市場上售賣的各項貨品實行價格管制。儘管競爭條例並不規管個別業務實體在市場上售賣貨品的定價水平,但禁止任何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競爭的行為,包括聯營、縱向價格限制及合謀(例如與競爭對手協議合謀定價和瓜分市場)等行為;禁止具有相當程度的市場權勢的業務實體濫用該權勢去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包括掠奪性定價、利潤擠壓及拒絕交易等行為,從而產生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市場以外之目的或效果,限制消費者的選擇。當競委會有「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條例下行為守則的情況發生時,就可根據條例展開調查。

他表示,競委會會優先處理具民生影響的個案,「但單憑超市貨品價格或市場上售賣貨品價格非常相似,本身未必一定構成反競爭行為。再者,現時香港經營超市零售店幾乎沒有門檻,過去數年亦有很多不同的新超市、網上商店門市及折扣商店在香港出現,價格、折扣各有不同,可以說明市場有一定競爭。」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