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將會優化現有補充勞工計劃,包括暫停執行現有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或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2年。相關職位包括營業代表、售貨員、侍應生、接待員、收銀員、文員、接線生、送貨員、駕駛員等。
行政長官在2022年《施政報告》中指出,香港多個行業正面對人力短缺問題,相關決策局會聽取業界意見,並因應不同行業情況提出解決方案。除勞工及福利局於今年六月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外,發展局和運輸及物流局亦會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主要的特點及準則如下:
(一)容許建造業及運輸業的僱主在符合指定準則的情況下申請輸入勞工配額。兩個行業輸入勞工計劃的配額上限共20000個,建造業佔12000個,運輸業界佔8000個,當中航空業佔6300個及公共小巴/客車行業佔1700個。每個行業輸入勞工計劃下獲批的輸入勞工配額總數,不應超過各自的配額上限;
(二)定期就行業輸入勞工計劃的實施情況向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匯報;
(三)申請須由相關決策局/部門的指定人員按照訂明審批準則作出決定;
(四)僱主必須與輸入勞工簽訂標準僱傭合約,並須在合約期開始時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
(五)人手比例一般與「補充勞工計劃」一致,即1:2(一名輸入勞工對兩名全職本地員工);
(六)輸入勞工的工資必須不少於香港相關職位的每月工資中位數;
(七)申請人如提交在申請前四個月內經相關決策局/部門指定途徑進行招聘的證明,會被視為已符合本地招聘的規定;
(八)容許僱主選擇(i)為輸入勞工安排在香港境內的住宿;(ii)在內地為輸入勞工提供住宿;或(iii)讓輸入勞工在其位於內地的住所居住;以及
(九)如擬輸入勞工為內地居民,僱主必須經由內地相關機構核准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招聘輸入勞工。


除推出行業輸入勞工計劃外,政府亦會優化「補充勞工計劃」的涵蓋範圍及運作,包括:
(一)暫停執行「補充勞工計劃」下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低技術職位一般不得輸入勞工的規定,為期兩年;以及
(二)加強向僱主發放申請資訊、精簡核實申請資料的程序,及優化諮詢勞顧會的工作流程。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本港目前多個行業都有人手不足,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已平衡本地勞工權益及行業人手短缺問題,強調在新安排下會保留相關空缺需有4星期本地招聘的要求,勞工處會就每宗申請作甄別及分析,並諮詢勞顧會意見。
他又認為,優化計劃不會影響本地低技術勞工就業機會,當局會有嚴格把關,確保所有本地工人獲得優先就業後,仍有勞工短缺時,才會處理相關申請。
當局又會精簡計劃的審批程序,根據績效指標,希望在僱主提出申請後3個月內有審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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