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居屋年中推售,涉及6個屋苑共9,154 個單位。今期居屋數量多,且多數位於市區,顯示政府近年在增建居屋的努力初見成效。同時,政府又計劃收緊綠表買家的資格準則至與白表看齊,堵塞公屋富戶鑽空子濫用居屋福利的漏洞。本港基層市民居住問題積累已久,居屋資源極其珍貴,政府一方面要繼續增建居屋,另一方面要加強把關、杜絕濫用,確保居屋資源能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
新一期居屋數量突破9,000個,屬近年最多,而且6個屋苑中4個位於市區,建議售價為市價六二折,預料會掀起認購熱潮。
本港居屋資源相當珍貴,每次出售居屋都吸引大批基層市民認購。去年的居屋單位就超額認購約28倍,需要28人爭1個單位。任何人鑽空子濫用居屋資源,都有違公平原則,社會難容。較早前一宗轟動全港的謀殺案,揭發有人擁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豪宅,卻以綠表資格購得居屋單位,令社會譁然。房委會隨即計劃收緊綠表買家的資格準則,規定綠表買家在買入居屋前24個月不得在香港擁有物業,而且建議已發遷出通知書的公屋富戶也不符綠表資格,在一定程度上堵塞濫用綠表資格購置居屋的漏洞,回應了社會的訴求。
綠表買居屋,目的在於鼓勵公屋流轉,吸引有能力置業的住戶騰出公屋給更有需要的家庭及人士。在新機制下,相關要求主要靠綠表買家自行申報,難免有人鋌而走險選擇虛報,房委會須加強主動審查、檢控,遏止濫用居屋資源。以過去4年房委會審查公屋住戶的資產申報表為例,平均每年審查23.8萬份申報表,房委會對不少於6,000宗個案作深入調查,意味着只有2.5%左右的住戶會被調查,當中被揭發擁有物業或資產超過限額的有690宗。過去4年涉嫌違反房屋條例被檢控而成功定罪的個案有526宗,只有10宗個案被判監或緩刑。
因此,一方面房委會應考慮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協助,主動向土地註冊處索取資料,加大調查比率;另一方面法院對違法行為不能姑息輕判,尤其對蓄意隱瞞資產的住戶,必須從嚴懲處,才能真正起到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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