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費小燁)大部分手機遊戲均供玩家免費下載,部分遊戲更沒有機制阻止未成年人士使用。消委會昨日指出,一名13歲少年擅自登入父母的網上銀行賬戶,然後轉賬至自己的電子支付工具錢包中,並於短短20天內合共「課金」9萬元於手遊中購買虛擬道具。該名家長其後向消委會投訴,經調停下始獲有關公司退回全數金額。消委會指出,目前香港並無針對網絡遊戲的法例,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參考其他地區的做法,引入監管機制,對網絡遊戲的中獎幾率、銷售手法、退款機制、未成年人士之消費保障等進行立法規管。
不少手遊玩家均會透過「課金」提升角色能力值,惟兒童與青少年的心智和自制能力假若尚未成熟,隨時跌入無底深潭。消委會於去年全年共接獲144宗涉及網絡遊戲的投訴,今年首3個月亦有31宗。
消委會調停 成功「回水」
一名投訴人稱並無為其13歲兒子的智能裝置賬號安裝家長監控功能,其後發現兒子在數款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於20天內合共「課金」約9萬元,當中約5.9萬元是兒子使用A公司的電子支付工具,透過B公司的應用程式商店平台於不同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另有約3.9萬元是直接於C公司營運的手機遊戲中購買虛擬道具。
投訴人嘗試要求相關遊戲開發商退款,初時共獲退還4,000元,其中A公司解釋,服務協議註明,未滿18歲的用戶若同意有關協議,代表已促使父母注意相關內容,父母將被視為已閱讀及同意協議條款,故不會安排退款。其後在消委會調停下,B公司及C公司均作出特別退款處理,令投訴人最終獲退回9萬元。
另一名投訴人是內地網上遊戲玩家,其賬號中所有可交易的裝備、道具及遊戲幣均於一夜間被轉移,估計損失約2.4萬元。投訴人曾聯絡消委會及內地與香港警方,而營運遊戲的D公司確認投訴人賬號內的道具及裝備遭不法盜取,但相關贓物已被盜用者轉移至另一賬號再轉售給第三方玩家,因此拒絕向投訴人歸還任何物品。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倡設監管機制 增營運透明度
消委會指出,網絡遊戲普及,「課金」風氣成為重要消費議題,目前香港並無相關法例,建議特區政府考慮引入監管機制,對未成年人士之消費保障等進行規管。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稱︰「監管制度不一定窒礙電競業發展,有時甚至更有利電競業長遠發展。其他地方其實都有法例規管網絡遊戲賬號,需要以實名註冊,為未成年用家遊戲時間和『課金』設限度。」
至於遊戲商方面,亦應該增加營運透明度,例如明確標示每個角色或商品的中獎幾率,並引入「保底機制」,即倘若在指定時間內抽滿特定次數仍沒中獎,就可直接獲得某些項目,確保消費者的花費能有合理的中獎機會。同時增加家長就子女使用賬戶的監管能力,例如設定交易金額上限或控制使用時限。賬戶的安全度亦要加強,例如增設「雙重認證」等登入方法,提高對消費者的保障。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