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非禮強姦兩繼女重囚22年。(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47歲男子與一名香港單親女子結婚後,多次在雲南及香港兩地性侵港妻兩名11歲及13歲繼女,包括強姦長繼女及非禮幼繼女,兩夫婦更以性教育為名,親自向兩名年幼女兒示範手淫、口交、戴上安全套及性交等。47歲繼父先後被裁定強姦、非禮、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14罪罪成。法官今日(27日)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繼父不單沒有保護兩名繼女,反而進行一連串性侵行為,令被害人精神受創,判入獄22年。

47歲男被告早前承認有關性侵11歲小女兒的6罪,否認有關性侵13歲長女8罪,在經過審訊後,被陪審團裁定8罪罪成,包括5項非禮罪、2項強姦罪、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及6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共14罪罪成。被告在被定罪後曾試圖割脈自殺未遂。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當時乃兩名受害人的繼父,不但沒有保護她們,更利用其身份性侵二人,嚴重違反誠信。他要小女兒為其手淫,更與兩女生母以性教育為由,迫兩女觀看他倆性交,其中妻子曾示範幫他口交、戴安全套等,甚至在妻子幫忙按着小女兒及脫去她的褲子後,舔其私處,又將陽具放在她私處上下移動,對小女兒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

此外,被告在雲南駕駛電單車時曾多次隔衣撩長女私處,趁與長女獨處時從後抱緊及揸胸,再隔衣以陽具磨擦其屁股。長女曾在熟睡後醒來時,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被被告捏胸,並慌忙地插出在長女體內的陽具。被告曾在長女玩手機時,強行把陽具塞入她口中,亦曾推長女上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她性交近三分鐘。被告亦曾突然捉住长女的手為自己手交。

另外,兩女42岁的母親亦被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一項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共4罪,被判入獄3年。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