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9年11月,香港理工大學校園內有黑暴分子衝出警方包圍圈,逃入科學館內被捕。當中一宗涉及8人的案件,有5人在開審前及審訊期間先後認暴動罪,被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囚15個月至19個月。律政司不服該5人的判刑,本月22日提出刑期覆核,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原審法官判刑時曾指,認罪被告與控方作認罪協商,涉及理大校園內的暴動罪存檔法庭,因此判刑應以科學館約8分鐘衝突、「短暫的暴動時刻」為基礎。當日該批8名被告中,兩名學生李嘉希及張達榮被判入教導所。律政司今次針對被告郭志帆、許寧軒、馬嘉惠、嚴家朗及梁子揚的刑期提出覆核。

另外,昨日在另一宗涉5名被告認罪的灣仔暴動案中,有辯方律師引用上述案件中梁子揚的判例給法庭參考,並提到律政司已就該案提出刑期覆核。法官李慶年表示,關注到該案法官着重於對個別被告的教化,「不拘泥形式」平衡阻嚇和更生。若在律政司提出覆核後,上訴庭不同意原審判刑,被告或被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