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飛是著名的抗金名將,其私生活一樣值得世人尊敬。圖為文藝表演中的岳飛。資料圖片

岳飛的故事向來是家喻戶曉,有關他被十二道金牌召回,「未冠能挽弓三百斤」的故事實在太廣為人知,今天和大家談談岳飛的婚姻私生活,看看他是不是一個表裏一致的英雄人物。

岳飛有兩段婚姻,第一位妻子史書記載為劉氏。岳飛16歲與劉氏成婚,生岳雲、岳雷二子。1126年,金國進犯宋國邊疆,20歲的岳飛告別母親和妻兒,投入抗金軍旅。怎料劉氏因丈夫長期在外,不甘寂寞,竟然紅杏出牆,與人私奔,甚至改嫁兩次。

後來岳飛在軍旅立功,任淮東宣撫處置使,此時岳飛已經再婚,劉氏透過韓世忠向岳飛表示希望重溫舊夢,做二房也不介意。可是,岳飛對此拒絕,並送錢幾百貫。按道理說,岳飛此時已任宣撫使,按現今官位相當於省級官員,以其身份地位,要採取行動發洩當年的憤怒,輕而易舉。

可是,他沒有這樣做,還餽贈數百貫給前妻,恐其生計不足,其情義之重,天地可鑒。

岳飛第二段婚姻的妻子叫李娃,在從軍之際相識,因而結婚。李娃此人相貌平平,而且比岳飛年長兩歲,嫁給岳飛的時候已有28歲到29歲。按古人婚嫁傳統,李娃這個年紀,應該也是重婚,岳飛不太可能垂涎李娃的美貌和身世。史書並未有詳實記載岳飛和李娃之間的相處,倒有一事可以側面佐證兩人的感情和岳飛的人品。

岳飛後來官拜兩個藩鎮節度使,可以說是兩省省委官員,無論是官職還是俸祿,均非常優厚穩定,甚至比宰相還高。與他同期的三大武將例如韓世忠、張俊和吳玠,每個都是聲色犬馬,妻妾成群。當時吳玠是岳飛的上司,得知岳飛只有一個李娃妻子,那怎麼夠呢?於是,吳玠不惜豪擲千金,購來一個出身官宦的大家閨秀,天姿國色,給岳飛做妾。

岳飛為人樸素,納妾一事鬧得沸沸揚揚。當他知道之後,也不好意思拒絕,畢竟是上司贈禮,斷然拒絕便是辜負了吳玠的好意,甚至可能得罪上司。於是岳飛接見美女之時,向美女展示家裏粗糧雜麵,身穿麻布,而且表明如果美女嫁入家中,必須還要做家務。

美女聽後,當然不願留下,但始終吳玠是花重金購買她為岳飛的妾室,只能以笑回應。岳飛聽出所以然,表示自己會向吳玠解釋原因。最後岳飛以美女不想留,自己也留不住的理由退卻了這門婚事。既保全了吳玠的面子,也避免了自己不願做的事。此後岳飛也沒有納妾。

中國人文思想有三不朽,是為立德、立言、立功。我們先不論岳飛的事業(立功)做得怎麼樣,也不看岳飛的文章(立言)寫得怎麼樣,單從他的兩段婚姻來看,可見他對前妻有情有義,對現任妻子更是忠貞不渝,在個人品德上,岳飛值得我們欣賞和尊敬。

◆ 張奔勝(中學中國歷史科科主任,喜歡思考和推敲歷史細節,尤喜歡講及教科書沒有提及的內容和細節,引導思考。)

隔星期五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