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在立法會表示,會檢視「綠表」購買居屋無需審查的機制,考慮收緊相關安排。公屋住戶用「綠表」購買居屋豁免入息及資產限制的做法,由1978年推行至今45年,面對土地房屋資源極度緊缺,有必要檢討制度上的漏洞,以免少數人鑽空子佔用寶貴的公共資源,亦減少市民的不良觀感。
公屋住戶綠表買居屋近期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源於一宗倫常命案中,一名疑兇鄺球被揭發名下擁有7,000萬元豪宅,卻於2020年以「綠表」身份買入218萬元的居屋單位,從而引發市民對「綠表」買居屋為何豁免資產審查的關注。政府承認按照現行機制,「綠表」買居屋的確無需審查,政策原意是鼓勵加快公屋流轉,但輿論普遍認為這政策存在漏洞,理應修補。
根據政府數據,過去4年平均每年審查23.8萬份公屋租屋信息,每年平均有690宗租戶被揭發擁有物業、資產超過限額,佔整體申報表0.3%,被成功定罪的個案有526宗,其中10宗個案判監或緩刑。單看數據,資產超額的「富戶」不算多,類似近期命案中疑兇這種擁有千萬豪宅的個案,應該是極個別的特例。但漏洞就是漏洞,任何漏洞都會衍生制度公平性的質疑。
根據現行機制,公屋住戶須在兩個時間點接受資產審查,首先是獲分配公屋前「見主任」的時候,其次為入住公屋滿10年之際。在第二次審查後,則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當局將進行抽查。命案中的疑兇在2019年突然擁有豪宅,然後急忙在第二年買入居屋,就是要趕在每兩年一次的申報前用「綠表」身份入市。個案的確反映現行制度容許少數人賺取「雙重福利」,一方面享受着公屋福利,另一方面自己明明已經忽然暴富,理應歸還公屋,卻仍然用盡「綠表」福利買居屋。
政府解釋「綠表」免審查的原意是希望加快公屋流轉,但公屋資源非常珍貴,政府檢視漏洞增加審查機制是勢在必行。事實上以現在的技術手段,公屋住戶在以「綠表」身份購買居屋時,政府檢視土地註冊處的住宅交易十分容易,最起碼可以檢視該公屋的成員是否在港擁有物業,同時也可以利用新科技例如大數據等手段,協助查核公屋成員的資產,從而保證制度的公平性。
對於公屋住戶在資產或入息上作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罰則過低,欠缺阻嚇力。對此,政府也應該一併檢討,確保罰則能與時並進,要與其違法得益相匹配。
公屋是基層市民解決居住問題的主要途徑,截至去年年底,公屋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數十萬人仍在等「上樓」的機會。因此公屋資源極度珍貴,是否能運用得當不僅影響基層市民的居住福利,也關乎社會公平。政府應徹底檢討現行的公共房屋政策,包括「綠表」買居屋審查、「富戶政策」、違反《房屋條例》的罰則等等,讓整體公共房屋政策能做到更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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