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油麻地一間店舖被揭發出售貓肉,漁護署昨日表示,日前在該店內檢取的懷疑狗肉或貓肉,經化驗後證實含有貓的脫氧核糖核酸(DNA),隨即與食環署展開聯合執法行動。

漁護署發言人昨日表示,基於化驗結果,漁護署正根據《貓狗規例》(第167A章)進行多方面調查,蒐集其他所需證據以向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食環署人員亦在日前的聯合行動中取得證據,將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30條檢控管有人未獲准許貯存冷凍或冷藏以供出售的肉類。漁護署發言人說:「售賣、食用或管有狗肉或貓肉均屬違法,漁護署必定嚴格執法。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為杜絕此等行為,漁護署會加強監察、巡查和打擊行動,包括加強網上監察,並會與政府其他部門保持緊密聯繫,交換情報。

《貓狗規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隻或貓隻以作食物之用,不論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或使用狗肉及貓肉作食物。市民如發現懷疑違例情況,請致電1823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