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熹)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日發表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21」,回顧去年的檢控工作。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在年報序言中強調,所有檢控決定均按證據和公眾利益考量而作出,完全不涉及個人意見、政治立場等因素。檢控人員的工作非關「勝敗」,提出檢控的目的不是要令被告入罪,而是要公平公正地提出證據,協助法庭或陪審團作出公正的判決。

公眾利益為首要考量

楊美琪表示,本年度的工作回顧以「篤行法治 普惠全民」為主題,檢控人員在執行各項檢控工作時必須以整體公眾利益為依歸,由決定是否提出檢控、進行檢控以至處理刑事上訴案件,檢控人員都必須以公正獨立的方式行事,並以公眾利益為首要考量。

她指出,刑事檢控部門近年面臨一項無可避免的挑戰,就是本科處理的案件性質甚具爭議,導致檢控人員和檢控決定受到偏頗、毫無根據的批評,認為該等說法無視某些案件中支持檢控決定的實際情況,以及對法院的裁決或判刑理由視而不見。「這些毫無基礎的批評有損公義的彰顯。」

楊美琪說,即使面對種種挑戰,大家仍克盡厥職為大眾利益服務,不單閉門於辦公室和法庭內,更會走進社區。此外,檢控人員不時主持校園講座,講解本科的工作、刑事司法制度及選定的刑事法課題,相信公眾可通過社區外展活動,充分了解檢控人員的角色和刑事法的運作,從而增強對本科伸張刑事司法公義的信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