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信念

應該

●秉持專業的態度和精神,落實立德樹人的目標,施展抱負。

●培育學生全面而均衡的發展,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裝備學生所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讓他們能夠立足香港,關心祖國,放眼世界。

不應

●違背教育理念,向學生灌輸有害身心成長的不良意識,妨礙學生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

●對教育專業作惡意或缺乏理據的批評,破壞教育專業的形象及社會對教師團隊的信心。

2、恪守法治

應該

●守護法治精神,遵守法律及相關規則,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公眾利益,履行社會責任和公民義務。

●掌握國家歷史與發展的基本知識,正確理解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例,尊重國家基本制度。

不應

●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違反基本法、香港國安法或任何香港法律的活動。

●向學生傳遞或宣揚違法違規、違反社會秩序的訊息和言論,直接或間接煽惑或促使學生進行違法違規、違反社會秩序的活動。

3、以身作則

應該

●對自己的個人操守有嚴格要求,保持良好的考勤紀錄,以強化品德修為、加強師德修養為己任,追求高尚情操。

●謹慎運用及妥善管理社交網絡平台,並就個人在社交網絡平台上發布及轉載的訊息負責。

不應

●宣揚或表達仇恨及暴力,使用粗言穢語,作出詛咒、侮辱或謾罵的言行。

●傳遞或轉發不雅、不真確或意識不良的訊息或資料,損害教師的專業形象,以及家長和社會人士對教師的信心。

4、廉潔公正

應該

●堅守廉潔公正,以正直無私、不偏不倚的態度完成教學工作,客觀真實評鑑學生表現。

●在進行有關招生、招聘、評核、採購等工作時,遵守所有相關指引及教育局的通告。

不應

●直接或間接索取或接受他人包括學生、家長、同事、校友或服務供應商等任何利益或饋贈。

●以任何方式利用擔任教師職務上的便利獲取個人利益。

5、盡忠職守

應該

●以認真和專業的態度,努力落實教育目標及學校政策,嚴謹執行教學工作,竭盡所能完成專業職務,為教學質素負責。負責學校管理及領導的教師,須以身作則,做好領導、統籌、監察等的職責。

●致力培養學生良好品德、正面價值觀及態度(包括國民身份認同和民族感情),培養學生成為有國家觀念、香港情懷和世界視野的新一代。協助學生建立慎思明辨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不應

●疏忽職守,在課堂上進行私人事務;或將教學職務,包括監察外聘專業服務的教材內容、質素及成效假手於人。

●因個人的立場而選取並不符合教育局及相關指引的教材,向學生灌輸個人偏頗的觀念,窒礙學生建立正面的價值觀。

6、關愛學生

應該

●愛護和關心每位學生,因材施教;尊重學生的不同個性、能力和背景,平等及以正面態度對待所有學生。

●具備安全意識,預防及制止違法違規活動入侵校園。

不應

●以任何原因或形式歧視、嘲諷或羞辱學生,令學生感到難堪。

●與個別學生私人約會,或與個別學生單獨處於隱蔽的地方。

7、尊重私隱

應該

●堅守保密責任,從職務取得的資料及資訊只可用作已核准的用途。在進行學習評估時,確保試題保密,公平公正。

●與家長交流對學生成長有助的資料及心得,如實向家長反映其子女的學行表現。

不應

●在沒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披露通過保密方式從他人取得的文件、資料或訊息。

●在沒有合法理由的情況下,未經學校批准,向第三方披露學校的機密資料。

8、維護專業

應該

●與家長建立友善合作的關係,尊重家長就子女教育提出合乎情理的要求,並從教育專業的角度合理地回應,共同為學生的成長提供適切支援。

●適當引進和運用校外的資源,積極與其他專業界別合作,促進學生有效學習及健康成長。

不應

●破壞同儕的協作文化,妨礙教學團隊的專業發展。

●以任何形式歧視、排擠、惡意攻擊或羞辱同事,對同事作無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