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一口氣修訂六條條例,預期「生地」變「熟地」的時間至少可縮短超過二分之一。圖為元朗欖喜路一帶可建屋的棕地。 資料圖片
新發展區生地變熟地現行程序

草案今刊憲 料洪水橋古洞北新區先受惠

香港特區政府昨提出修改6條城市規劃及土地條例,從5方面壓縮及精簡現有造地程序,大幅為造地建屋「提速提效」。預計草案通過後,一般項目由生地變熟地的時間將由最少6年縮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大幅減至7年。有議員指出,條例草案通過後,相信正進行的洪水橋/廈村、古洞北/粉嶺北發展計劃餘下工程及元朗南三個大型的新發展區的推展可以即時受惠,數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可提前納入未來十年房屋計劃中(尚有相關新聞刊A2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業俊

發展局昨公布《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以綜合草案的方式一次過、有目標地修訂6個範圍條例,涵蓋城市規劃、收回土地、填海、道路和鐵路工程等,以壓縮發展時間表,加快造地回應社會對土地房屋的殷切需求。草案今日(9日)刊憲,下周三(14日)提交立法會首讀,目標於明年上半年通過。

該6條條例為:《收回土地條例》、《前濱及海床(填海工程)條例》、《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城市規劃條例》、《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及《鐵路條例》。

縮短法定時限 並行不同程序

草案的目標是讓造地建屋提速提效,主要循5個方向修訂,包括:1. 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2. 避免重複性質相近的程序;3. 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4. 改善不一致或不清晰的安排;5. 精簡其他雜項程序以更有效運用公共資源。發展局亦藉此契機加強《城市規劃條例》中有關執管的條文(見另文),以更有效地保護鄉郊地區內具生態價值但正面對發展壓力及環境破壞的地方。

發展局發言人昨表示,草案的各項修訂建議,充分考慮了公眾和持份者的意見,在不同目標之間取得平衡。在提速提效的同時,也確保發展程序繼續保持專業質素和適度的公眾參與,同時讓政府盡早為受影響人士處理安置和補償事宜。各項措施對加快土地供應將起關鍵作用,一般項目由生地變成可建屋的熟地,時間將由最少6年減至4年,新發展區等大規模項目則由13年大幅減至7年。

收地即行補償 無須等批撥款

發言人預計,草案如通過,「北部都會區」和其他未提交城劃會的發展項目屆時將可受惠。民建聯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劉國勳則預料條例草案通過後,正進行的洪水橋/廈村、古洞北/粉嶺北發展計劃餘下工程及元朗南三個大型的新發展區的推展可以即時受惠,數萬個公私營房屋單位可提前納入未來十年房屋計劃中。

發展局發言人續指,在5大方向之中,最有效壓縮發展時間表的一招是「法例明確授權政府可同步進行不同程序」,如訂明收地及安置補償安排,政府可在法定規劃程序進行期,同步處理收地的反對意見,行政會議批准收地後亦可隨即開始收地和發放安置補償,無須等待工程獲批撥款,可將收地及清地程序提早約18個月完成。又如訂明無須先完成分區計劃大綱圖(OZP),即可就建議的填海計劃刊憲並處理反對意見,可讓填海工程提前最少9個月開展。

製圖核准流程 各省時4個月

另一重點修例方向是「精簡及縮短法定時限」,主要修改《城市規劃條例》,將製圖程序的時間由現時「2+9」個月縮短至「2+5」個月,具體措施包括省卻在公眾申述後再接收對申述的意見及邀請進一步申述程序,以減少重複及提升效率,並明確城規會有權就出席者的發言時間設限。至於由呈交草圖至核准的法定時限,亦同樣由「2+9」個月縮減至「2+5」個月,目標是將製圖程序的時間由現時17個月縮短至大約9個月。

發言人表示,土地是社會發展及建設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礎。社會各界對政府加快土地供應,應對房屋及經濟發展所需,期望甚殷。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讓《條例草案》盡早獲得通過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