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九龍灣體育館社區接種中心一名註冊護士,今年初與6名來自兩個家庭的男女,在「疫苗通行證」實施前串謀「扮打針」,誘使衞生署發出疫苗接種紀錄,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女護士早前認罪,於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屈麗雯批評被告身為護士,違反職業誠信,與多人欺詐政府,破壞公眾對醫療系統及防疫制度的信任,即時監禁實無可避免,最終判其監禁6個月。
是案共有7人被控,除34歲的註冊護士何嘉雯,另外6名接受「扮打針」者來自兩個家庭,其中3人早前獲簽保守行為處理。何嘉雯和主婦廖凱殷早前認罪,其餘兩名姊妹被告鄭雅怡(30歲、補習老師)及鄭斯蔚(25歲、小學教師)不認罪受審,昨日一併裁決和判刑。
裁判官在針對鄭氏姊妹的裁決中指,兩人與何嘉雯在興趣班認識,曾透露不想打針,在錄影會面亦承認感到案發時護士沒有注射疫苗,但她們沒有向任何醫護人員查詢,更取走接種紀錄,並非正常合理反應。同時,兩人在特定日子到特定接種中心,並到何嘉雯接種間打針,並非巧合,唯一合理推論是兩人知悉不會打針才選擇沉默,遂裁定兩人罪成。
任主導角色 罪責較嚴重
對認罪被告何嘉雯的判刑,辯方求情稱,被告有兩名分別4歲半及7歲兒子,幼子是特殊兒童,母親有支氣管疾病,而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已因事件失去護士工作,亦很大可能被取消護士資格,希望法庭考慮她初犯、即時認罪及有悔意。屈官反駁,何嘉雯為專業人士,應在病人面對疫苗有疑問時按個別情況作出分析,但她與多人串謀欺騙政府,行為令人失望,更違反誠信。
屈官指出,何在案中擔任主導角色,罪責較其他被告嚴重,而她應為自己的行負責,失去工作也與人無尤,就其面對的兩項串謀欺詐罪各以9個月為起點,認罪減至半年,兩罪同期執行。
餘下3名被告,屈官指她們因過往事件而不願接種疫苗,接種與否屬個人選擇,若擔心副作用,應諮詢專業意見釋除憂慮,而非欺騙政府。雖然沒有證據指出她們的行為令新冠病毒傳播,但案情指各人均有預謀,其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單影響自己,破壞市民對醫療系統的信任,為公共衞生帶來嚴重影響,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須向社會發出信息,在沒有打針的情況下取得疫苗接種證明書是不容許的行為。考慮到她們無刑事紀錄,就各人面對的一項控罪以3個月為起點,其中認罪的主婦廖凱殷減至2個月,被裁定罪成的鄭氏姊妹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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