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後涉及多宗案件,大部分案件已審結,現時主要餘下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件,定於12月1日開審。法庭上月批准黎智英從英國聘用御用大律師Tim Owen作代表,律政司早前就此決定不服並多次上訴,本月21日上訴庭頒發判詞拒絕律政司申請往終院上訴。律政司其後表示會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並於本月22日正式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終院排期於25日處理。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資料圖片)

香港律師會前會長蘇紹聰表示,對於讓外國律師來港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先要考慮是否適合讓外國律師來處理有關國安的案件。根據香港國安法的規定,偵查、起訴以及審理國安案件都有特別的規定,是否能讓外國的律師處理,也應該有特別的規定。基本法第94條說明,特區政府有權對本地和外來的律師在香港工作和執業作出規定,香港國安法通過以後,國安案件是否適合讓外國律師處理,以及在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允许需要有特别的規定。被問到事件涉國家安全問題,由外國律師處理、會否擔心出現外洩國家機密等情況,蘇紹聰則指出如果沒有特別規定,會有擔心,又認為在沒有作出適當的規定前不應該讓外國律師處理國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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