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對傳統的中國家庭存在誤解,以為古代存在大量的封建思想和制度,而且兩性地位極不平等,例如有「浸豬籠」、「紮腳」等等不文明的象徵,予人一個女性備受壓迫的形象。事實上,中國古代的兩性關係,如果從古籍來細心觀察,女性在古代中國的地位固然比不上男性,但還是具有相當的保障。
首先從宗族制度談起,中國傳統社會之所以重視男性,跟古代的小農經濟格局有關。古代中國老百姓大多務農,只有少數家庭能成為士大夫階層(統治階層),因此如何確保農地的生產力,對於小農家庭來說十分重要,女性在家庭當中的角色,除了協助丈夫或兒子的農業生產以外,就是協助操辦家庭的各項事務,例如燒飯、縫製衣服、協助籌備祭祀等,當然還有一項就是為丈夫誕下子嗣。
因此,古代女性被視為輔助役的家庭角色。加上農村的宗族重視生男丁,以延續宗族、「繼後香燈」,因此這種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便成為社會的主流意識。在儒家思想成為主流以後,三綱五常的思想更進一步地強化了男主女從的角色,從而奠定了雙方的關係。
不過,縱使古代女性在古代中國社會是從屬於男性,但是否長期被壓迫,缺乏自主性?這個恐怕跟一些電視劇或小說中批評傳統中國社會「封建」的形象有所區別的。
很多人都聽過的「七出」之條,即丈夫可以用七個理由休妻(即是跟妻子離婚),例如妻子不順從翁姑、不守婦道、盜竊、無子等,都可以藉此對妻子提出離婚。這個離婚的提出權雖然來自於丈夫,但真正要離婚,還需要過官府的一關,官府會審視理由是否充分,再判斷是否批准離婚。
不過,較少人知道的是「七出」以外,還有「三不去」的規定︰一是若妻子無家可歸,則丈夫不能讓妻子流離失所;其次,若夫妻共守三年之喪(即丈夫父母去世後為他們守喪),則妻子被視為自家之人,亦不能休;最後是先貧賤後富貴,亦即兩夫妻結婚之時若出身寒微,後來丈夫事業有成,家族顯貴,則丈夫不得因此而拋棄髮妻。可見,丈夫提出離婚,確實需要充分理據方能落實。
還有一點,就是很多人誤解女性被壓迫是來自於性別,事實上,女性在古代的出身較其性別的影響來得更大。在古代可以找到不少女性持家,甚至反對丈夫納妾的例子,例如東晉王導、謝安、桓溫等人雖位極人臣,卻是十分著名的懼內丈夫,當時的女性也是十分善妒,例如謝安希望納妾,最後卻因妻子的強烈反對而作罷。又例如某些朝代如唐代,女性不會獨守於閨房,也會出外遊玩,結識朋友。
在唐宋兩代,協議離婚更是常見之事,當中更不乏士大夫階層的家庭。由此可見,中國傳統雖以男性為主導,但對於女性仍有相當的保障。女性到底是否真的地位十分低下和受到壓迫,要視乎特定時空和身處的環境而定。
◆ 布安東(歷史系博士,興趣遊走於中西歷史文化及古典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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