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提交立會先訂立後審議 賦權醫衞局長有合理懷疑即可處理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日前就問題「免針紙」的司法覆核判特區政府敗訴,認為醫務衞生局局長無權廢除該逾兩萬張「免針紙」。特區政府昨日傍晚宣布,經仔細考慮法律意見、抗疫工作的迫切性、公眾利益等因素後,決定不會提出上訴,但會透過修訂相關規例堵塞漏洞。相關修訂規例昨日刊憲,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於同日生效,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可宣告特定的「免針紙」失效。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晨表示,特區政府一直依法行事,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市民的公共健康得到有效和迅速的保護,任何人如涉嫌作出違法或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定必追究其責任。據了解,全港約1.5萬張問題「免針紙」或因修例而失效。◆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
7名西醫早前涉嫌濫發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被捕,特區政府其後宣布該些醫生合共發出的逾2萬張疑有問題的「免針紙」於本月12日起不獲接納。有關決定被一名市民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敗訴,本月21日頒下的判詞下令撤銷局長的決定。
政府:依規例發指示作安排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重申,當發現有私家醫生涉嫌未有按照衞生署指引為病人恰當診症並濫發「免針紙」後,必須迅速應對,因為市民若因此延誤接種,一旦感染新冠病毒可導致重症甚至死亡,亦會對公營醫療系統帶來不必要的負擔。因此根據相關規例發出指示,同時作出便利安排,讓有關市民可免費及盡快於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諮詢公營醫療系統醫生,以確定他們能否繼續獲得醫學豁免。
當法庭宣布政府敗訴後,政府參考法律意見並考慮到防疫工作的急切性、上訴所涉的訴訟時間及有關「免針紙」的有效期限,認為最合適的做法是作出修例而非作出上訴,亦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免針紙」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
發言人強調,政府一如既往依法行事,並確保政府的施政及行為有清晰法律授權。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及其規例授權政府可為防止、應付或紓緩公共衞生緊急事態的影響,及為保障公眾健康訂立規例。
發言人重申,「疫苗通行證」是對抗疫情、保障公共衞生的重要工具。為確保「疫苗通行證」制度的完整性及穩健度,並考慮到法庭就司法覆核個案的裁決,政府有責任堵塞相關漏洞,以提供清晰法律基礎,防止未必符合豁免原意的人繼續使用相關「免針紙」。
另外,《修訂規例》亦把《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的有效期延長6個月至明年6月30日午夜。
據了解,7名醫生涉嫌濫發的逾兩萬張「免針紙」當中,約4,000張即將到期失效;另有約300人已領取新的「免針紙」,以及約1,000人接種第一劑疫苗,目前約1.5萬張「免針紙」持有人受修例影響。
特首:違專業操守必究責
李家超昨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媒體時,亦主動提及「免針紙」的司法覆核,指特區政府一直依法行事,會按法律依據來制訂措施和作出決定,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市民的公共健康得到有效和迅速的保護。他重申,任何人如涉嫌作出違反法律或違反專業操守的行為,政府會追究他們的法律和操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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