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施政報告中提到,特區政府會參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其他合適的藥物監管機構發出的註冊證明,讓已在內地及相關地區註冊的藥物,在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標準等方面的嚴謹要求後,獲批在香港註冊及銷售。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內地是全球最大新藥研發市場,很多藥物均是與國際先進國家合作研製的,有很高的水平,相信新措施有助香港引入內地好藥,並透過競爭降低藥價,尤其是昂貴的癌症藥物,令癌症病人有更多選擇,不會因無力負擔而放棄治療。
根據現行規定,香港本身不審查藥物臨床數據和相關研究,只要進口藥物在美國、英國及日本等32個表列國家的已註冊藥物機構中,取得兩個或以上的藥劑製品證明書(CPP),以及通過香港衞生署審查,就可以在港註冊銷售。
對有消息指,香港將認可內地、韓國、新加坡及巴西的藥物監管機構,崔俊明認為,香港以往允許歐美等表列國家藥物在港註冊,反而內地不在表列名單內,本身極不合理。
崔俊明:內地藥更適合港人
他強調,內地新藥研發已具很高水平,但很難獲得其他表列國家及地區的CPP,因此預計內地藥物未來仍很難在港註冊銷售,「目前在香港使用的科興疫苗,亦是在緊急需要的情況下獲准臨時輸入。若巴西也列入表列國家,由於科興已在巴西獲准大規模使用,有巴西CPP,因此科興可能是未來最有可能在香港獲得註冊資格的藥物。」
崔俊明表示,內地藥物除臨床研究具很高水平,兩地居民同文同種,藥效更加適合港人,「內地新藥很多是與歐美先進國家共同研製,又有大量臨床數據,品質和安全性有足夠保障。」
他建議特區政府應建立自己的藥物審查機制,只要臨床數據符合標準,加上生產國的CPP便可允許在香港註冊銷售,內地藥物才有可能大量引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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