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今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縮短城市規劃委員會制訂法定圖則所需時間,以及收回及清理土地程序提早約18個月完成。有立法會議員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希望政府盡快修訂《收回土地條例》,賦權特區政府處理公共用途的土地,預計可提升整體土地開發時間約兩年至3年。
刪除重複程序 整合部門統籌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出,香港目前的土地開發程序過於繁複,公眾諮詢時間過長,加上特區政府部門之間協調不足,令「生地」開發為「熟地」需時過長。
他建議刪除重複的程序,部分程序亦可同步進行,例如將同一個階段的多次公眾諮詢合併,及盡快修訂《收回土地條例》,賦權特區政府處理公共用途的土地。當核准改變土地用途後,可無須等待有關工程獲批撥款,就可以開始收回土地及發放補償等,預計可提升整體土地開發時間約兩年至3年。
劉國勳認為,特區政府未來需要通過完善法例來達到加快土地開發的目的,例如現在若要改變土地用途,須向地政署及屋宇署逐一申請,若某一個部門認為無法通過,就需要在調整後重新申請,往往導致開發過程過於緩慢。特區政府應該修例,考慮將有關的步驟和程序由一個部門統籌處理,並對未來的規劃進行負責,相信將能有效壓縮時間,大幅度提升開發效率。
建立績效指標 制訂開發需時
香港的土地在「生地」變為「熟地」後,仍需經過多年的規劃及興建,才成為能讓市民入住的樓宇。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特區政府未來須加快推展「熟地」和「半熟地」項目,因為「熟地」和「半熟地」理論上已經有了道路接軌、基本的水電等,可馬上進行規劃及興建房屋,建議未來特區政府應計算過去多年由規劃到入伙所需的時間,並建立關鍵績效指標(KPI),具體制訂收地、賠償、興建基礎設施、招標、建屋等各環節所需的時間,亦需事後檢討每個目標無法達成的原因,並向市民清晰解說。
他指出,房屋問題並非頃刻間就能讓所有市民感受到改變,但特區政府可通過努力,讓市民看到特區政府改變房屋問題的決心和努力,看到未來的希望,從而增強對特區政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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