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卓儀
在俄烏衝突持續之際,今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與此有關並不令人意外。然而縱觀全篇頒獎辭,洋洋灑灑寫盡3名獲獎者推動所謂「民主與人權進步」,真正與和平的關聯卻是模糊不清,令人不禁質問:為何作為和平獎得主,連最基本的「致力實現和平」似乎都做不到?
在自己的祖國深陷衝突時,今次獲獎的組織滿嘴倡議「民主人權」,卻不像是為推動停火奔走,反而更像充當喉舌,一再鼓吹西方國家介入衝突。試問一句「烏克蘭需要更多武器」,如何能成為推動和平而非升級衝突的良方?又如何帶來和平的希望?
挪威諾貝爾獎委員會在頒獎辭中,不斷在「和平」後面加上「人權」與「民主」,似乎是要用連串模糊概念,當作量化頒獎標準。在西方主導的「政治正確」加持下,和平獎彷彿搖身變成「西方民主代表」的勛章。一眾獲獎者名譽加身,卻不見得為自己的國家帶來和平,長足發展又如何談起?
看到獲獎組織背後連串熟悉的「金主」名單時,這些問題或許都有了答案。多年煽動搞亂香港的一眾幕後黑手,從來都是以在全球各地煽動挑撥對立、甚至策動「顏色革命」為目的,他們的斑斑劣行只是為了從衝突中牟利,維護西方國家的霸權,與真正和平之間距離何其遙遠。
近年不少分析認為,相較科學類獎項,和平獎的評選似乎引發更多爭議。事實在諾獎逾百年歷史中,科學類獎項並非全然沒有爭議,但時至今日都被視作學界崇高榮譽,究其原因正是這些獎項的評選並未偏離初衷,始終致力表彰各項研究,肯定其造福人類的巨大成就。
諾貝爾當年的遺囑中明言,和平獎應該頒發給「為和平進程作出非凡貢獻者」,若和平獎的評選能遵循一貫標準,朝着明確目標前進,即使道路曲折,也不會改變獎項的初衷。但若「路標」從一開始就偏離,也就不難理解和平獎為何光芒黯淡,也注定與和平漸行漸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