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7年時為「高登討論區」會員的大專男生,在討論區發帖教人製造炸藥及煽動使用炸藥,被控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該男生拒認罪受審,昨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法官斥被告經過深思熟慮後犯案,更砌詞狡辯為自己開脫,下令將其還押至10月14日判刑。其間,法庭會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及警方爆炸品報告。

現年26歲的被告陳振銘,被控一項煽惑他人製造爆炸品罪。控罪指,陳於2017年11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者製造爆炸品「硝酸甘油」。

暫委法官鄭紀航昨日在裁決中表示,被告在與警方錄影會面中,對其發帖的解釋反口覆舌,但在回答其他問題時就「頭頭是道、條理分明、有板有眼」,顯示被告的「反覆不定」是「一般說謊者前言不對後語的表現」,故拒接納他辯稱當時「思緒混亂」、「未瞓醒」等解釋。

法官又斥被告在庭上作供時砌詞狡辯及強詞奪理,例如被告自稱是「歷史學家」及研究中醫,案發前曾向《香港中醫雜誌》投稿被拒,遂發帖文「宣洩不滿」,但被告其實只有中六學歷,無歷史或中醫方面的專業資歷,其自封「歷史學家」更是自我膨脹。就算真如被告自稱是專家,亦不代表他沒有意圖煽惑他人製造炸藥,而宣洩情緒與煽惑意圖可以共存,甚至可透過煽惑發洩情緒,故判其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