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進駐前海的百邁技術,聚焦工業視覺底層技術研究,創始人周飛畢業於香港科技大學,他認為香港基礎研發實力雄厚,深圳具有十分強大的市場轉化能力。香港文匯報記者李望賢 攝

最高年資助1000萬 支持對象為龍頭企業港澳高校等 旨在促進深港創新鏈對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前海再推重磅獎勵措施,港澳企業或高校在前海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有望獲得最高每年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資金支持。前海管理局日前印發並實施《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支持龍頭企業、港澳高校、港澳研發中心建設新型研發機構,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和產業應用導向,聚焦港澳優勢科技領域,搭建港澳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平台,促進深港創新鏈對接聯通,打造港澳與內地科技協同研發與成果產業轉化的創新平台。

《辦法》對新型研發機構的設立單位、資金支持條件等做出規定,其中,新型研發機構的設立單位須為龍頭企業或港澳高校、港澳研發中心。龍頭企業須滿足《辦法》規定的營收規模和研發支出強度,港澳高校須為香港特區政府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並可頒授學位的高等教育院校或澳門綜合性大學,港澳研發中心須為港澳特區政府成立的科技研發機構。此外,前海合作區企業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須與港澳高校或其重點實驗室、港澳研發中心簽訂新型研發機構合作協議。

研究需圍繞港澳優勢科技

《辦法》對年度研發投入超過1,000萬元的機構,設置300萬、600萬和1,000萬元三檔年度支持標準;對港澳高校、研發中心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通過協議方式予以支持。

為鼓勵機構發展,《辦法》對獲評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的機構,予以一次性100萬元獎勵;獲得國家、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立項資助並順利結題的,每年可累計獲得最高100萬元獎勵。

《辦法》還規定,新型研發機構需聘請3名以上港澳高校教授或港澳研發中心高級工程師,每人每年度在新型研發機構工作不少於6個月,且全職工作的研發人員不少於15人,其中港澳居民和曾受聘於港澳高校、港澳研發中心的外籍研發人員合計佔比不少於三分之一。機構還需具備港澳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的實施能力,面向產業需求已完成或正在開展的技術服務項目不少於2個。

此外,《辦法》規定,新型研發機構研究方向需圍繞港澳優勢科技領域,如人工智能、健康醫療、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聯網、新能源、新材料等,或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如網絡與通信、半導體與集成電路、軟件與信息服務、智能機器人、精密儀器設備、海洋產業等。

多所港高校設研發中心和實驗室

2017年進駐前海的百邁技術,聚焦工業視覺底層技術研究,創始人周飛畢業於香港科技大學,合夥人團隊中有3名成員來自香港,目前公司還在不斷吸引香港的高端科技人才加入,公司團隊從當初的十多個人發展到現今的近200人,在3C(Computer, Communications, Consumer electronics)、半導體、新能源等多個行業的大型工廠落地整廠統一AOI平台重大項目。周飛表示,公司的發展一定程度上得益於前海在租金、人才住房等政策上的支持,使公司可以把更多時間、人力和資源集中投入到產品和研發上。對於前海支持粵港澳科創合作,他認為,香港基礎研發實力雄厚,而深圳具有十分強大的市場轉化能力,企業也希望和香港科技大學以及其他院校展開合作,推動深港的聯合技術攻關,吸引更多香港高端科技人才到前海加入百邁技術。

香港文匯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前海已陸續吸引了多所香港高校設立研發中心和實驗室,其中香港大學將在前海設立香港大學大灣區金融科技研究院、港大前沿科技產業園等,香港城市大學則在前海成立三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工程中心,分別為 「香港城市大學-深圳前海太赫茲及毫米波創新研究院」、「香港城市大學-深圳前海貴金屬材料創新研究院」和「香港城市大學-深圳前海海洋污染創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