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都市人手機不離身,駕駛期間亦有海量信息、短訊和來電湧來,部分「搵食車」司機就在車頭放置大量手機形成「電話陣」,以便透過不同召車平台「搶單」接客,一旦分心易釀意外。因應有關情況,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與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例禁止車頭放置超過兩部電話或任何流動通訊設備,有關設備顯示屏亦不得超過18厘米(約7吋),違者定額罰款450元,嚴重者最高罰款2,000元。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巡察多區,發現司機在車頭放置手機的數量雖不誇張,最多只擺放三部,惟不少司機在車頭擺放雜物,甚至有小巴在擋風玻璃貼滿路牌,阻擋視線。有駕駛人士支持特區政府限制車頭放置手機的數量,但擋風玻璃及車頭雜物堆積如山的問題也不容忽略,建議特區政府進一步立例規管,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根據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特區政府提出一系列修例建議以提升道路安全,包括禁止車頭放置多於兩部電話或任何流動通訊設備,顯示屏對角長度則不得大於約7吋,相關規定適用於所有類別車輛。同時,特區政府建議把強制安裝安全帶的要求,涵蓋至新登記私家小巴和貨車後排的乘客座位、公共巴士及私家巴士所有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乘客座位,若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及乘客須佩戴,違例最高罰款5,000元和監禁三個月。文件強調,佩戴安全帶後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機會分別減少約四成和七成。
的士司機:駕車會不自覺看手機
修例限制手機數量及尺寸,最影響的士和小巴等「搵食車」司機。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在深水埗、旺角及九龍城區一帶巡察,大多數的士車頭僅擺放一兩部手機,只有少數司機擺放三部;但不少小巴在擋風玻璃貼滿路牌,也有私家車司機喜歡在車頭放滿大大小小的擺設,使人眼花繚亂,也阻擋司機視線。
記者之後分別搭乘街車的士和電召的士,其中隨街截的的士司機楊先生車廂內只放置一部手機,以查看地圖導航,手機置於車門框後,他表示這位置不會阻擋視線,「最討厭儀錶盤上方擺放一排電話,影響駕駛,亦威脅乘客安全」,他認為運輸署的修例建議「好到不得了,希望盡快立法。」
駕駛電召的士的袁先生,其車廂車頭更未有放置手機,他直言:「唔知點解要擺一排電話喺度,我都有幾部手機同幾個App,但都是完成一宗訂單後,才拿起手機接下一單,或者紅燈時拿來看導航,無需鋪出來。」他表示,車頭放手機,駕駛時視線會不自覺往手機看,「不少司機一路揸車一路撳,真係好牙煙。」
工會理事支持:一部都唔應該擺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理事(宣教)黃自權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更認為「一部(手機)都唔應該擺」。他指出《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若操控手機影響駕駛,無論是否釀成交通意外,可能已觸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罪,「如果立法通過最多擺兩部手機,一旦缺口打開,有不少司機名正言順在儀錶盤上方放手機,是否縱容他們邊揸車邊用手機?」
黃自權認為,問題核心在於運輸署的提案只限制擺放手機的數量和尺寸,未限定擺放位置,他認為不夠全面,建議一律規定擋風玻璃及車頭的擺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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