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旺角發生紋身昏迷案。一名紋身學徒昨日中午由師傅為其進行紋身前,懷疑塗抹麻醉膏突然不適暈厥,送院治理後甦醒,警方暫列有人昏迷處理。有藥劑師指出,麻醉膏主要成分利多卡因(Lidocaine),在香港被列為第一部毒藥,麻醉藥有可能引致過敏反應等副作用,需要醫生處方及指示使用。
過往曾抽筋 未知是否過敏
據了解,男事主姓蔡(21歲),在旺角好景商業中心一間紋身店當學徒。由於他過往曾試過抽筋,但未知是否對麻醉藥有過敏反應。消息指,昨日中午12時許,蔡由38歲姓武師傅為他紋身,事前在皮膚上搽抹麻醉藥膏,蔡突然暈厥。武報警將蔡送廣華醫院搶救,蔡回復意識,未有生命危險。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查詢時表示,雖然麻醉膏屬外用,較注入性麻醉藥安全,但只要涉及麻醉藥成分,不論所含成分多少也受到管制,麻醉膏主要成分利多卡因,在香港被列為第一部毒藥,需要醫生處方及指示使用。
由於麻醉藥有可能引致過敏反應等副作用,醫生絕不會在未曾接觸使用者了解其身體狀況下便開出處方,若紋身師傅經醫生處方取得麻醉膏但用在客人身上,則屬違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10萬元及監禁兩年。資料顯示,上周三(8日)警方聯同衞生署人員突擊搜查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間樓上美容院,檢獲含有第一部毒藥成分的麻醉膏,並拘捕兩名分別30歲及48歲涉案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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