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欠基金冗長的法律程序不能解失業打工仔的燃眉之急,勞工處擬自聘法律人員簡化申請程序。 資料圖片
破欠基金接獲申請個案(宗)
破欠基金發款需時

勞工處擬自聘法律人員 申請料縮短12星期

新冠肺炎疫情令香港餐飲、旅遊、零售等多個行業出現倒閉潮,部分手停口停的打工仔不但驟然失去收入,還被無良老闆欠薪,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是他們最後一道「安全網」。然而,多個協助工友追薪的工會向香港文匯報反映,個別破欠基金申請需要兩三年才領到錢,冗長的法律程序令不少人中途放棄,使基金運行的實際效果與成立初衷相悖。昨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特區政府正審視破欠基金申請程序,擬簡化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減省申請法援的步驟,簡單個案可於兩三個月內處理好;政府亦計劃調整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中的欠薪支付上限,由現時的3.6萬元升至8萬元,料下月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有工會代表對有關改善表示歡迎。◆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根據審計署最新一期審計報告,勞工處在管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執法工作及其他項目上存在多項缺失,包括處理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申請時間過長,2018年起至2021年上半年間,獲批申請平均要等6.5至7.7個月,當中耗時超過一年的個案,由2018年的5%激增至去年上半年的21%。

支薪上限擬調升至8萬元

昨日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就有關問題舉行公開聆訊,羅致光在會上表示,該局接納審計署建議,已經檢視破欠基金申請程序,「勞工處正探討由勞工處或(破欠)基金,聘請法律專業人員或者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僱員向法院提出有關對僱主破產或清盤申請的可能性,讓申請人無須向法援署申請援助及進行資產審查。我們相信申請程序估計能夠縮短12星期或以上。」

據了解,目前申請破欠基金,必須由勞資關係科職員與法律援助署聯絡,協助申請的僱員申請法援,日後若勞工處及破欠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能將申請時間壓縮,簡單個案料兩三個月內處理完畢。此外,目前破欠基金向僱員墊支的「特惠款項」,最多支付3.6萬元欠薪,羅致光昨日透露會將有關上限調升至8萬元,政府已基本完成相關檢討工作,預計下月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提升特惠津貼上限,及下調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率。

另外,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昨日亦在立法會上回應,處理濫用破欠基金個案時,處方會向當事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在90日內還款,現時已成功追討約30萬元。

工會:法援瓶頸最難處理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丘燿誠昨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十分歡迎政府改善流程,「如果有勞工處或者破欠基金有法律代表幫手,對打工仔追討血汗錢很有幫助,有劃時代意義。」他指,以往工聯會接到的求助個案中,許多卡在法律援助的申請關卡,該程序審核複雜,需要調取申請者與討薪無關的多重背景資料,一直被工友所詬病。

他舉例指,部分個案涉及的追薪總額約為十多萬元,而律師費金額亦相若,如果不符合申請法援資格,打工仔一般也不會選擇自費請律師入稟要求僱主清盤。他又表示,3.6萬元的上限標準已持續逾25年,早已不合時宜,工聯會早前曾提出上調要求。

勞聯昨日亦對特區政府的建議表示歡迎,並敦促政府盡快改變現時僵化的處理手法,早日落實簡化破欠申索程序,真正解決僱員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