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的Frankie被可觀的人工吸引而入職竹篙灣方艙,感染復康後不久便收到「大信封」。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第五波疫情爆發初期,全港多間方艙醫院及隔離設施高薪聘請保安員及清潔員,原本任職大廈保安員的64歲Frankie被可觀的人工吸引毅然跳槽轉工,但入職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不久,疑因工作受感染,復康後開工不久就收到「大信封」。他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今次冒着感染的風險跳槽,既賺不到「大錢」,最終反而落得失業困局是得不償失。

新冠疫情突如其來,全港方艙醫院及隔離設施火速施工及落成,承辦商馬上展開招聘行動,月薪一度高達2.3萬元,部分人更額外獲5,000元特別津貼,成為疫情下的「超級筍工」。

未累積足夠有薪病假

面對較市價高四五成的「高薪厚職」,原本任職大廈保安員的Frankie也心動了,放棄原來工作後,於1月轉做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保安員,但翌月快測呈陽性,無奈只能停工養病。由於他未累積足夠有薪病假額度,當時請病假屬無薪,他足足過了20天「手停口停」的日子。

他到3月12日才復工,滿心歡喜以為能擺脫「零收入」的困局,詎料復工半個月就收到「大信封」:「承辦商通知指因應社區隔離設施入住率下降,衞生署要求承辦商解僱部分保安員,就揀中我。」

Frankie表示,他與承辦商簽訂的僱傭合約期限是5月28日,如今被提前解僱,「後來問(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先知,原來合約規定提前解僱就無需7天通知期。」解僱無需解釋、也不用賠償代通知金,計計埋埋Frankie在隔離設施工作的3個月,實際開工日數只有一個多月,實際收入與上一份工相若。

承辦商解釋,個別員工只收到萬餘元薪金,主要原因是員工入職年期短,按勞工法例下有薪病假條款,倘員工沒有累積足夠有薪病假額度,就只能放「無薪」病假。根據勞工法例規定,享有五分之四有薪病假津貼必須符合兩個條件,其中之一就是要持有有效的醫生證明,包括註冊中、西、牙醫等,雖然隔離令並不包括在現行法例內,但承辦商會酌情處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