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即時延續協助外傭及其僱主應對新冠疫情的措施,包括容許現行僱傭合約有效期限延長最多6個月,以及進一步延後外傭返回原居地的規定,延長逗留期限可直至新合約完結,惟外傭返回原居地的規定仍適用,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已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其原居地。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所有在明年3月31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標準僱傭合約」第二條款所訂明的僱傭期,可在僱主及外傭同意下,延長最多6個月。如合約早前已根據包括今年9月28日宣布的彈性安排下獲准延長,其再度延長合約有效期限的申請將不獲考慮。如新聘外傭未能於該6個月的延長期內獲安排來港,而僱主需在延長期後繼續聘請外傭,僱主應考慮申請與現任外傭續約。
在現行制度下,外傭在現行合約屆滿後跟舊僱主又或新僱主簽訂新合約,可在僱主同意下,向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以由現行合約完結後起計不超過1年為限。因應疫情,如外傭未能在上述的1年期內返回原居地,可在其僱主同意下,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以便在該段期間返回原居地。
此類申請與續約的申請一樣,可在外傭的現行合約屆滿前8星期內遞交。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在有需要時檢視上述措施及彈性安排。
官洽增檢疫酒店房間
另外,現時外傭抵港必須到指定酒店進行檢疫,房間供應緊張,勞工處處長孫玉菡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指,正與酒店商討提供更多外傭檢疫房間,商討亦接近尾聲,當有定案將第一時間公布,並盡快投入運作。他表示,明白外傭對香港家庭甚為重要,疫情前在港工作外傭由近40萬名,現時跌到約35萬名,他期望增加檢疫房間後,可以增加外傭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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