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煽動罪
罪名:煽動他人危害國家安全
最高刑罰:監禁2年和罰款
宣判時間:昨日判囚兩年
●通訊法
罪名:無牌持有對講機
最高刑罰:最高監禁一年和罰款
宣判時間:12月13日
●進出口法
罪名:不當進口對講機
最高刑罰:監禁3年和罰款
宣判時間:12月13日
●自然災害管理法
罪名:去年大選期間兩度違反防疫規定
最高刑罰:每項監禁3年和罰款
宣判時間:首案昨日判囚兩年,另一案12月14日
●國家機密法
罪名:未公布
最高刑罰:監禁14年
宣判時間:預計明年
●反貪污法
罪名:共被控4罪,包括收受賄賂、違規使用土地及違規租賃直升機
最高刑罰:監禁15年和罰款
宣判時間:未知
●選舉法
罪名:在去年大選中舞弊
最高刑罰:全國民主聯盟或需解散及被禁止參選
宣判時間: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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