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特別職務)何慕琪今日(18日)在教育局網上專欄「局中人語」撰文指,除了審批學費外,教育局正就私校收取學費以外的其他費用,逐步引入一套涵蓋不同範疇的綜合申請及審批機制。

何慕琪指出,因應社會的關注及申訴專員公署的意見,教育局正就審批私立學校收取資本費、債券、提名權費等其他費用的事宜,制訂全面涵蓋不同範疇的綜合申請及審批機制。教育局考慮到私立學校有其獨特的運作模式,在建立有關機制時,會顧及私立學校的實際情況和需要,以避免過度影響私立學校的運作或發展計劃,同時亦會從保障家長利益的角度作考慮。
何慕琪表示,在研究綜合申請及審批機制的同時,教育局去年已就2020/21學年起收取其他費用引入過渡安排,私立學校須向教育局提交申請。教育局在考慮包括收費的目的及其用途,學校在收取其他費用前是否已諮詢或通知家長,向他們清楚解釋營運有關計劃的理據及具體安排,以及是否有適當回應家長的疑慮等因素後,才會作出批准。
教育局提醒,家長在選擇安排其子女入讀私立學校或考慮參與學校的籌集資金計劃時,應事先搜集有關學校的資料,包括了解營運有關集資計劃的目的及理據,細閱計劃的詳情或合約條款,並向學校索取更多財務資訊,考慮當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及對學校持續營辦是否充滿信心等,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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