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
‧介紹︰大麻一般所指是大麻植物(學名Cannabis sativa,英語俗稱Marijuana)及其活種子,內含多種大麻素,最具活性的是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等。
‧對人體影響︰含豐富THC的大麻植物可用作提煉成毒品;不過並非所有大麻植物都有高THC含量,如工業用火麻(Hemp,Cannabis sativa的另一品種)便可用作製成常見中藥火麻仁。
‧法律管制︰根據聯合國有關麻醉品及精神藥物的條約,大麻屬受管制物品之一,條約簽署國均承諾限制此類藥物的製造、進口及分銷。如在美國,雖然多州陸續將休閒用大麻合法化,不過在聯邦法例上,大麻仍然是非法物品,民眾只可栽種THC含量不高的火麻;歐盟同樣只准許栽植THC含量不超過0.2%的火麻品種。
四氫大麻酚(THC)
‧介紹︰大麻中天然存在的大麻素之一,吸毒人士濫用大麻時得到的興奮感,主要是從THC而來,因此THC在全球多國都是受管制的成份。
‧對人體影響︰THC和其他若干大麻素會產生精神活性作用,如使人興奮、產生幻覺、令人焦慮、抑鬱等,有成癮風險,可危害人體健康。
‧法律管制︰聯合國將THC列為受管制物品,故含有較高THC含量的物品在全球多地均受管制。
大麻二酚(CBD)
‧介紹︰大麻中天然存在的大麻素之一,但不具精神活性作用,不屬危險藥物;不過由於同樣是從大麻中提取,要提煉純CBD則非常困難,故CBD產品中亦可能含有THC等其他大麻素。
‧對人體影響︰目前臨床實驗數據顯示,CBD有助於治療癲癇,對緩解疼痛、焦慮的作用則有待驗證。
‧法律管制︰聯合國並未將CBD列入管制列表,近期則正檢視相關條例,建議若有製劑主要成分是CBD,同時THC含量不超過0.2%,便無需受國際管制。有鑑於CBD產品愈來愈多,各地亦以不同手段規管,如歐盟將CBD食品歸類為「新穎性食品」,銷售前需接受審批;美國則由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管制大麻二酚食品,部分州份如愛達荷州,在法律上則仍然將CBD視為與大麻同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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