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攬炒政棍、前亂港組織「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修例風波期間干犯多宗非法集會案,近日開始進入「找數」期。陳皓桓早前在獄中被警方指涉嫌前年9月15日參與港島區非法遊行,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陳皓桓今日(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控罪指,報稱無業的被告陳皓桓(25歲)於2019年9月15日於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控方在庭上播放數段影片,身穿「港獨」字樣T-shirt的陳在受訪時稱,他已有準備被捕,不怕坐監。

已於今年8月13日宣布解散的亂港組織「民陣」,前年申請於當年9月15日下午3時在銅鑼灣舉行所謂的遊行到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被警方反對。陳皓桓其後在社交網站聲稱,將以個人身份到銅鑼灣參與,並煽惑群眾:「大家一齊2:30東角道集合,一齊遊行到終點」,並標籤「我有權示威」和「毋須警方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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