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本案的26名被告,除認罪及於昨日判刑的12人,和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分別判囚4個月至10個月的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外,另兩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已棄保潛逃被法庭通緝,目前只剩下8名拒絕認罪的被告,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秘書蔡耀昌,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街工梁耀忠及《立場新開》前記者何桂藍等候審訊,案件將於11月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黎智英、李卓人、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均有另案正在服刑或被還柙。
「支聯會」去年6月案發前向警方申請在維園舉行集會,警方基於法定防疫措施拒絕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其後,李卓人、何俊仁及民主黨前副主席尹兆堅先後兩次舉行記者會,聲言依舊會到維園集會,更煽動將當日集會活動改為「遍地開花」,及透過網絡實時連繫。
案發當日下午4時起,警方在維園內外擺放多個揚聲器,不斷重複警告市民不要非法聚集。下午約5時半,何俊仁在記利佐治街「支聯會」街站以揚聲器呼籲公眾一起燃點燭光,民主黨前副主席楊森亦在場揮手,而「社民連」的梁國雄則呼籲人拿取蠟燭,自己亦與身旁的時任「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進入維園。尹兆堅、趙恩來、麥海華及梁國華亦在維園入口派發蠟燭。
當日傍晚約6時半,李卓人又在維園噴水池以揚聲器發言,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等12人站在後方。眾人在李卓人帶領下點燃並高舉蠟燭,李卓人又帶領高叫政治口號,並獲得其他在場者和應。
隨後,眾被告帶頭闖入因疫情而關閉的足球場非法聚集,繼續高叫連串政治口號。晚上8時,李卓人正式宣布集會開始並發表演說,群眾在李的帶領下「默哀」、高叫口號及唱政治歌曲。集會歷時45分鐘後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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