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明其道)巿建局近年頻頻在九龍城區宣布多項舊樓重建項目,有關注九龍城重建團體訪問啟德道/沙浦道發展計劃自住業主搬遷安排情況,發現超過四成業主因同區樓價飆升情況下,找到的新單位樓齡超過31年,居住面積亦比之前大減;亦有業主反映3個月的交吉期限,根本不足以尋找新單位、處理裝修問題等,要在自住單位交納9,000多元的巿值租金,促請局方審視有關安排。
僅3人能在限期內遷出
九龍城重建關注組於今年6月至7月,訪問44名重建項目業主的搬遷安排及所遇到的情況,當中有35名業主已出售單位予市建局,局方會向業主提供3個月免租期。調查發現,該35名業主中,21人仍未完成新單位裝修等程序,未能遷出,有11人甚至仍未能購得新的合適居所。換言之,只有3人能在市建局給予的3個月限期內順利遷出。50多歲的羅先生表示,自市建局宣布重建,同區樓價已大升, 自己花了接近三個月時間,看了逾60個單位,才決定購入一個位於黃大仙、30年樓齡的單位。不過,他目前尚未可遷入新居,每月要向市建局交逾9,000元的租金。他認為交吉期限至少要五六個月:「淨係搵樓都起碼兩三個月啦!」
調查亦發現,已重新購置物業的24名自住業主中,79.2%業主所購置新單位樓齡超過11年、41.7%業主所購置的新單位樓齡超過31年,關注組認為結果反映與市建局承諾的「七年樓齡」補償價有很大差距。
市建局回覆查詢時解釋,6個月免租期僅適用於九龍城區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試點,因前社員需向政府繳付補地價,以撤銷轉讓限制,其實際補償金額減少,故需要更充裕的時間選擇合適單位。市建局續說,除了給予「自置居所津貼」,亦另有現金津貼,但是否足以購入「同區七年樓齡重置單位」,則視乎其個人置業選擇,包括考慮重置單位的地區、樓齡、面積、樓層、配套設施、景觀及坐向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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