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期間,黑暴分子經常用磚頭及「雪糕筒」等雜物擲向警方。 資料圖片

官批50人堵路阻塞交通 警員遭擊傷手指骨折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攬炒派政棍,於去年6月4日擬在銅鑼灣維園舉行的集會被警方禁止後,當晚不但率眾強闖維園,更煽惑搞事者轉往全港各區進行所謂的「遍地開花」,引發多區暴動。在旺角,有警員遭暴徒投擲硬物致手指骨折及頭部裂傷。一名投擲「雪糕筒」擊中警員背部的男學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姚勳智在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有約50人參與堵路,導致交通混亂,終判被告監禁2年4個月。由於被告在另案守行為期間干犯本案,法官再判其罰款1,000元。●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現年22歲的男被告曾勁麟,案發時就讀海事訓練學院。他承認的暴動罪指,去年6月4日,他在旺角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另一項襲警罪指,被告於同日同地襲擊偵緝警員11361,即投擲一個「雪糕筒」擊中該警員的背部。該控罪獲法庭存檔,不繼續起訴。

辯方昨日在求情時稱,被告患過度活躍和讀寫障礙,9歲起須接受心理治療,影響他的專注力和自制能力,容易變得激動和易與別人起衝突,又稱被告當日只是「路過現場」,因為被胡椒噴霧波及才一時衝動向警員擲物。

曾傷學院宿友 守行為期間再犯案

辯方續稱,被告在學院「表現良好」且屢獲獎項,惟干犯本案已令他無法完成海事訓練學院的課程,導致學業「爛尾」,又披露被告早前與學院宿友玩遊戲時「過分粗魯」,導致對方身體瘀傷,於2019年11月須以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本案在被告守行為期間發生,被告已察覺須正視過度活躍症的問題。

法官姚勳智在判刑時指出,本案嚴重之處在於有約50人參與堵路,導致交通嚴重阻塞,對市民造成不便。被告更掟「雪糕筒」擊中警員背部,另有其他警員告受傷,可判處被告4年監禁。

案發時穿休閒服 非領導角色

不過姚官指,考慮到被告案發時身穿休閒服裝,算不上「有預謀犯案」,亦非領導角色,遂以監禁3年半作量刑起點,而被告認罪酌情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判監2年4個月。由於被告在另一案件判守行為期間干犯本案,須繳交違反簽保守行為的1,000元罰款。

案情指,警方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拒絕「支聯會」當晚擬在維園舉行集會的申請,但有人仍在網上煽惑到各區集會,以至全港多區出現黑衣人非法集結及堵路。當晚6時45分,李卓人、何俊仁等人手持電子蠟燭強闖維園,更有人擅自移開圍封的鐵欄及揮動美國國旗。其後,蔡耀昌、梁國雄、尹兆堅等人加入,坐在維園球場點起燭光,更高叫包括「港獨」等口號。

警遇襲前額流血 3裂傷縫5針

當晚近9時,旺角朗豪坊外的空地有約50名非法集結者突從空地走上亞皆老街,更以圍欄、紙箱及「雪糕筒」等堵路,有人則高舉「光時」旗幟。警方其後到場作出驅散,有暴徒向警員投擲雜物,包括水樽、圍欄燈、「雪糕筒」等。有警員被其中一盞圍欄燈擊中前額流血,隨後再遭一個「雪糕筒」擊中,導致用來遮掩傷口的手受傷。該警員事後證實有3處裂傷須縫5針,左手中指亦告骨折,被告其後被制服及拘捕。新聞影片拍到被告從人群中投擲「雪糕筒」,並擊中一名警員的背部。

本案另有兩名被告,包括劉雨釗(55歲、送貨員)和曾子良(55歲、無業)。兩人除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外,亦分別被控抗拒執行職責的偵緝警員15245和偵緝警長33491。案件將於10月19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