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香港律師會將於周二(24日)改選5名理事,自稱「開明派」、實為「煽獨派」其中一名候選人羅彰南(Jonathan Ross)昨日聲稱收到恐嚇電訊,並以所謂「個人及家人安全」為由宣布退選,聲稱理事會選舉「淪落至此」「是香港『羞愧』及『可悲』的一日」。有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羅彰南誇大其詞,質疑他是企圖藉退選抹黑建制陣營及整個香港社會,更有可能是藉機為其同黨「谷票」。他們批評「煽獨派」參選人過往的所作所為反映出偏激的政治立場,擔心他們一旦當選後會令律師會變得政治化,呼籲律師會會員要持理性態度投票,以維持律師會的專業性。

羅彰南於2019年發表聲明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DQ當時公民黨郭榮鏗、楊岳橋等4人的議員資格的決定,更聲言有關決定「違反法治」等;在香港律師會2018年訪京團期間,羅彰南曾私下向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提及一宗與其有利益關係的內地案件,被質疑干擾司法公正,更涉嫌違反《律師執業規則》規定。

有黃媒報道稱,有律師會理事候選人疑似收到恐嚇訊息,更提及家人。羅彰南昨日發表聲明,宣稱考慮到「個人及家人安全」,決定退選律師會理事,更聲言律師會理事選舉「淪落至此」「是香港『羞愧』及『可悲』的一日」,又呼籲所有律師會會員要在「自由及公開」的選舉下投選心儀人選。

羅彰南在接受傳媒訪問時稱已報警,又否認是次退選與自己於2018年赴京向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提及一宗內地案件有關,稱自己當時只是向該名法官提到自己在內地一宗案件代表原告,而案件等候逾年仍未審訊。其間,他並無提及案件細節,所以是「完全適當」的,又稱律師會其後已展開調查,結論是「無不妥當」云云。

馬秀雯及律師會現任理事林洋鋐與彭皓昕昨日分別在社交平台facebook上發文稱尊重羅彰南退選的決定,並再次呼籲所有還未投票的律師會會員要以「自由意志」在公開選舉中投選心儀人選。

律師會已報案 不設退選機制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昨日以書面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律師會會認真看待恐嚇的指控,已建議有關候選人向警方報案,律師會亦已向警方報案。由於律師會的章程細則沒有任何退選機制,即使候選人表示有意退選,並不影響選舉程序,候選人若當選可以辭職。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除非羅彰南擁有足夠理據去支持其退選決定,否則其聲稱的退選極有可能只是這些「煽獨派」的競選策略,企圖用「苦肉計」以退為進,對競選的另一方「扣上帽子」,藉此博取律師會會員對他們的同情,從而挑起會員對「專業派」候選人的不滿,令他們將選票投給繼續參選的「煽獨派」候選人。

法律界質疑用揦鮓手段谷票

她表示,律師會會員為了自身利益,必須謹慎地對羅彰南的退選作出適當的衡量,不要一時被蒙蔽而錯投選票予「煽獨派」,又質疑羅彰南即使有報警,「是否有獨立的證據可以支持其說法?對於這些疑問,其應該盡速向各界交代。」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質疑,不排除羅彰南是因「身有屎」才扮被「迫害」退選,並乘機借退選一事來抹黑建制陣營及整個香港社會,做法十分邪惡。

他指出,有部分競逐律師會理事的參選人以所謂「開明派」作為標籤,是企圖誤導一眾律師會會員及市民,特別是他們過往的所作所為反映出他們的政治立場與一眾攬炒派無異,甚至是公然支持黑暴,擔心他們一旦當選後,會令律師會變得政治化,忽略了服務業界的宗旨。

他認為,所有別有用心的人都應盡早自行退選,不要影響業界的專業形象,並呼籲律師會會員要持理性態度投票,以維持律師會的專業性。

律師會現任理事、「煽獨派」林洋鋐部分劣跡

1. 與攬炒派分子、「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關係匪淺

黃浩銘因參與前年「10·20」九龍遊行案被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8月20日求情時揚言「不感羞恥、毫無悔意」,被控方申請撤銷其保釋,並獲得法庭接納,需即時還柙候審。黃浩銘與林洋鋐於本月19日被大公報記者拍下到尖沙咀The ONE商場共進「最後晚餐」,事後還一同拍照留念,疑似密謀亂港詭計。

2. 包庇「悼念」「感激」刺警兇徒、涉嫌宣揚恐怖主義的港大學生

2021年8月18日,4名香港大學學生因曾動議「哀悼」「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被捕。林洋鋐稱「今次拘捕行動與警方國安處過去的處理手法一致,不感意外」,並質疑「拘捕行動想造成震懾效果,不想任何人講出政權不想聽、或者不喜歡的說話。」

3. 抹黑特區政府

2021年1月6日,警方依法拘捕53名參與攬炒派去年7月舉行所謂「初選」的策劃煽動者,林洋鋐等5名律師會理事以「個人名義」發聲明,妄言打壓和平表達基本人權,質疑特區政府未能解釋「初選」如何構成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

2020年11月11日,特區政府「DQ」了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4名攬炒派的議員資格,林洋鋐等7名律師會理事其後發表聯署聲明,稱立法會議員是市民的代表,絕不能單由行政機關褫奪其資格,否則政治參與的權利必遭嚴重剝奪。

4. 反對訂立香港國安法

2020年6月4日,林洋鋐接受媒體採訪時聲稱,香港國安法立法後,香港將不會是從前的香港,亦可能永遠不能公開悼念某些日子。他更揚言,香港的未來將會越來越困難,「講說話和『抗爭』都會好困難」「但相信港人會繼續用自己的方式悼念有關日子」云云。

5. 包庇黑暴

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身兼義務律師的林洋鋐曾妄言黑暴為「不折不扣的愛港之人」,展現了「人性光輝美麗」的一面,完全忽略了他們對社會作出的破壞。

6. 修例風波期間多次參與罷工行動向特區政府施壓

2019年6月,林洋鋐律師行公開聲明參與「6·12罷工」,抹黑特區政府漠視民意,以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同年8月,林洋鋐律師行再次響應「8·5全港大罷工」,要求特區政府回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落實普選」等所謂的訴求。

香港律師會理事參選人「煽獨派」馬秀雯部分劣跡

1. 落井下石侮辱遇襲同行

2020年5月24日,律師陳子遷在阻止銅鑼灣暴徒堵路時被毆至重傷,有媒體揭發馬秀雯不僅沒譴責暴力,反而在社交媒體以粗言穢語留言,以「a**hole」來侮辱陳子遷。

2. 造謠抹黑警方

2019年接受美國媒體諾福克日報(Norfolk Daily News)訪問時聲言,香港警察的「暴力」一直在「升級」,更散播有人在警署內「被輪姦」等謠言,又稱香港的自殺人數「急劇上升」,海上發現的屍體「令人懷疑」包括了「警暴的受害者」云云,嚴重抹黑香港警方。

3. 疑似「港獨」口號撐暴

修例風波期間,於社交平台分享自己在西九龍法院大樓打卡,更在帖文寫道:「光復香港,時代革『風』,西九法院支持『抗爭』,香港人加油」云云。有關帖文已經刪除,但網上已廣泛流傳該帖文的截圖。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