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華。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警方昨日拘捕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哀悼」刺警「孤狼」、涉宣揚恐襲的4名「動議主犯」。圖為4人之一的杜林丞亨被警拘押。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警方國安處早前搜查港大學生會綜合大樓。 資料圖片
涉宣揚恐怖主義罪被捕港大生

首依國安法二十七條執法 強調撤回動議不代表沒有犯法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7月7日通過所謂動議,「哀悼」和「感激」銅鑼灣刺警案的「孤狼」兇徒梁健輝,甚至聲稱梁健輝是「為港犧牲」,引發全城憤怒及聲討。警方國安處上月搜查港大學生會並取證,於昨日首次引用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拘捕「動議」主犯,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等4人。警方國安處表示,案件符合構成宣揚恐怖主義罪的3個元素,即讚揚、辯解、宣傳恐怖主義主張,故警方有堅實的執法基礎,即使評議會早前撤回動議和「道歉」,但不代表他們沒有犯法,「有人犯法,警方就必定執法。」據悉,被捕4人被通宵扣查,全部被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被拘控的4名港大學生,包括港大評議會主席張敬生(19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郭永皓(20歲)、李國賢堂學生會前代表杜林丞亨(18歲)、文學院學生會前外務副主席容頌禧(19歲),昨晚被通宵扣查。同時,港大學生刊物《學苑》總編輯、校園電視主席及評議會榮譽秘書則被帶署助查。

李桂華:美化恐怖主義令人咋舌

在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所謂「哀悼」「感激」的動議後,警方國安處於7月16日持法庭手令,搜查港大學生會及兩個校園媒體,並在港大學生會聘請的律師見證下,帶走了與評議會7月7日會議相關的閉路電視片段、會議文件和電腦。

經過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警方昨晨採取拘捕行動,分別在長沙灣拘捕郭永皓,在將軍澳拘捕張敬生,在黃大仙拘捕容頌禧,而杜林丞亨當時不在家,至早上11時許,他自行到北角警署受查,隨即被捕並被押往北角建華街俊文樓搜查。警方檢走一袋證物,包括一本護照。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介紹案情時表示,警方確認7月7日港大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會前曾為7月1日「刺警案」中自殺身亡的兇徒「默哀」,更形容兇徒「為香港而犧牲」,而會議首個動議是關於兇徒實施襲擊及自殺死亡的事件。

他指出,提出動議者在會上表明希望用「褒獎形式」處理該動議,更聲言這將「記錄在港大學生會的歷史中」。有贊成動議的人發言更形容兇徒是「烈士」、「有勇氣」,對其行為表示「讚賞」。動議最終在30票贊成、2票棄權、無人反對下獲得通過。

李桂華表示,該次會議在網上直播,並很快通過兩個學生會控制的社交平台轉發消息,再經過傳媒報道向公眾發布。今次被捕的4人是該緊急會議的發言者,而有關動議的內容更是令人咋舌,涉案人合理化、美化及光榮化恐怖主義、無差別襲擊,鼓勵自殺行為,已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七條「宣揚恐怖主義罪」。

警將約見參會者 考慮扣旅遊證件

他透露警方暫時決定約見曾參與當日會議者,了解他們的角色及投票理由,並會考慮扣起他們的旅遊證件。

被問到警方是次採取拘捕行動是否代表不會「給予年輕人改過的機會」,李桂華坦言,執法者選擇不多,有人犯法就要處理,倘不處理就是瀆職,而案件日後要交由法庭處理。

至於在街上悼念七一刺警案的市民會否違法,李桂華表示,他們去「悼念」有可能招致嫌疑,或涉及贊成、美化恐怖活動,參與類似活動前應當要三思。

港大發言人昨日在回應事件時表示,「案件正在調查中,校方不宜作評論。」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昨日則向學院發訊息,稱對事態的發展感到不安,又稱會支援涉事學生從錯誤中反思及學習,希望香港社會可以給予他們一個機會。

傅華伶稱,被捕的4名學生其中一人是政治與法學雙學位的三年級生,學院深切關心所有學生的福祉,「會為涉事的學生提供必要和適當的關懷和支援,好讓他們從錯誤中反思及學習。我們希望香港社會可以給予他們一個機會,從這個令人遺憾的事件中回復過來。我們亦都對我們健全的法律程序有信心」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