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組織「民間人權陣線」今午(15日)正式宣布即日起解散。其實,「民陣」早已分崩離析、惡行罄竹難書。
惡行1 遲遲未註冊屬非法組織
「民陣」成立接近19年,竟一直沒有註冊,屬非法組織。
惡行2 借用戶口疑涉洗黑錢
借用成員組織的戶口收受捐款,涉嫌干犯洗黑錢罪。「民陣」經常藉遊行集會籌款,因沒有自己的銀行賬戶,被揭曾借用街工及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團體成員的銀行戶口收款,卻從沒對外交代賬目,款項去向不明,粗略估算「民陣」多年來累計籌款超過500萬元。
惡行3 勾連外力涉違國安法
屢次勾連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有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1條、第23條、第26條、第30條的規定。
2020年12月,「民陣」與「支聯會」等共26個團體去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米歇爾·巴切萊特·赦里亞(Ms Michelle Bachelet Jeria),要求聯合國就多宗所謂酷刑作出調查和監察云云。
2019年11月,當時副召集人黎恩灝假借悼念周梓樂為名,到韓國首爾聯繫當地67個反中團體,勾結外力干預區議會選舉。
惡行4 內外勾結抹黑政府
「民陣」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曾接受過NED(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培訓,例如2013年4月由楊建利的公民力量與NED及台灣民主基金會(TFD)聯辦,在台北舉行的「第八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獲邀參加研習營的有2013至2014年度的「民陣」召集人楊政賢。
前年黑暴期間,「民陣」去信61個外國駐港總領事館及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呼籲各國發出針對香港的旅遊警示,更詆毀「一國兩制」,公然涉嫌與外部勢力裏應外合,抹黑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危害國家安全。
惡行5 非法遊行涉煽惑暴亂
2019年7月1日:非法佔據立法會大樓瘋狂破壞、塗污區徽,令立法會需花1500萬元公帑維修。
2019年7月21日:大批示威者於港島遊行後圍攻中聯辦,向大門上的中國國徽投擲雞蛋及油漆彈,破壞塗污國徽。
2019年8月31日: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非法集會,及後演變成多區暴動,縱火及破壞港鐵設施,更向市民行私刑及襲警,甚至在維園圍搶警槍等。
2019年10月1日:時任「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攬炒派頭目發起所謂「六區開花」騷亂,觸發多區打砸燒暴動,及瘋狂襲警。
2020年7月1日:發起由維園遊行至金鐘,有暴徒在維園以刀刺警員。「港獨」唐英傑更駕駛插上「港獨」旗幟的電單車撞傷三警,最終被捕並成為香港國安法罪成首案被告,被判監九年。
2020年10月1日:疫下申請遊行不獲警方批准,卻仍大力催谷,導致當日多區發生暴力事件,令多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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