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垚森
「民陣」,即所謂「民間人權陣線」。該組織成立於2002年9月,成立之初的目的即是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可見該組織從出生起,就是個畸形怪胎。而近年來,該攬炒派組織在黑暴期間多次被質疑是遊行後變成暴亂的「大台」。消息指,近期已有多個團體「跳船」退出民陣,目前僅剩下8個團體成員。消息同時透露,民陣預計將於本周內解散。現時仍然留在民陣的團體,上周曾碰頭討論解散建議,會上主流意見傾向解散,本周五(13日)將開會定下何日自裁。
罪狀一:非法組織 十九年無註冊
民陣成立近19年,但一直沒有註冊,屬於非法組織。根據《社團條例》第五條規定,任何本地社團或其分支機構均須於其成立後一個月內,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民陣一直沒有向政府註冊,可能觸犯《社團條例》,可謂名不正言不順,是徹頭徹尾的非法組織。
罪狀二:黑暴推手 禍及無辜市民
在2019年修例風波之前,民陣就熱衷組織籌劃各式各樣的反中亂港遊行,黑暴期間更是愈加猖狂。
2019年7月1日,民陣發起遊行,之後大批暴徒非法佔據立法會大樓瘋狂破壞,包括作出塗污區徽等行為,令立法會需要花費1500萬元公帑維修。


2019年7月21日,民陣發起針對修例的遊行,大批示威者於港島遊行後圍攻中聯辦,向大門上的國徽投擲雞蛋及油漆彈,破壞塗污國徽,並在街頭參與暴動。

2019年8月31日,民陣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非法集會,及後演變成多區暴動。暴徒縱火、破壞港鐵設施,襲擊、毆打市民以及襲警,甚至在維園圍搶警槍。

2019年9月15日,民陣發起遊行,遊行中暴徒衝擊政府總部並包圍立法會,在港島逾10處地點縱火,打砸燒店舖、焚燒國旗和國慶橫幅,肆意攻擊愛國團體會址、暴力傷害市民。


2019年10月1日,當天正值國慶日,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攬炒派頭目發起所謂「六區開花」騷亂,觸發多區打砸燒暴動,毆打市民、瘋狂襲警場面再現。

2019年10月20日,民陣發起由尖沙咀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其後演變成九龍大暴亂。暴亂從油尖旺一路蔓延到深水埗,暴徒沿途打砸燒港鐵、中資銀行和商店,火燒警署。


2020年7月1日,在警方已經發出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民陣發起由維園遊行至金鐘。國安首犯唐英傑在灣仔駕駛插上「港獨」旗幟的電單車,撞傷三名警員。唐英傑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罪成,被判監九年。

2020年10月1日,民陣在疫情期間申請遊行不獲警方批准,但仍然大力催谷,導致當日多區發生暴力事件,多名警員受傷。

罪狀三:勾結外力 反中「獨」蟲上腦
2019年11月,民陣當時的副召集人黎恩灝假借悼念周梓樂之名,到韓國首爾聯繫當地67個反中團體,勾結外力干預區議會選舉。
2020年12月,民陣聯同「支聯會」等共26個團體去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要求聯合國就多宗所謂酷刑作出調查和監察云云。
罪狀四:目標「攬炒」 踐踏「一國兩制」
民陣的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曾接受過臭名昭著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培訓。例如2013年4月,由美國反華組織「公民力量」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及「台灣民主基金會」聯辦在台北舉行的「第八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獲邀參加研習營的有2013至2014年度的民陣召集人楊政賢。
前年修例風波期間,民陣去信61個外國駐港總領事館及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呼籲各國發出針對香港的旅遊警示,更詆毀「一國兩制」難以為繼,公然涉嫌與外部勢力裏應外合,抹黑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踐踏「一國兩制」,危害國家安全。
罪狀五:疑洗黑錢 賬目一團亂麻
民陣一直無註冊,亦沒有自己的銀行賬戶,在籌款時不斷借用團體成員賬戶,涉嫌干犯洗黑錢罪。民陣過往曾借用「街工」及「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組織的銀行戶口收款。但民陣一直沒有對外公開賬目,多年來籌款所得,一直去向不明。民陣幾乎每年「七一」及元旦都會申辦遊行,粗略估算民陣多年來累積獲得的款項超過500萬元。而這逾500萬捐款去向未明,執法部門及後應深入調查。
(大公文匯全媒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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